综合研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运行、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研究工作;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提出工业经济运行的政策建议;承担工业运行形势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协调保障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供需平衡。负责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承担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和监督管理。负责电力运行管理和监督工作;执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拟订电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制定年度电力运行调控目标;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和监督;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类人员的培训;指导培训机构的人才培养、技能培训。承担博乐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承担博乐市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拟订承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研究分析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物流基地项目建设。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审核上报国家、自治区技术改造等转型升级重大项目;负责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监督管理。拟订技术创新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创新项目及平台的申报、审核、认定和管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合作,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指导行业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实施行业标准化和技术基础工作。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装备制造业行业管理;协调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和推广应用。拟订工业领域绿色发展、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工业节能执法监察、能效管理工作;负责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监督管理;指导工业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负责推进信息化工作;拟定经济社会信息化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信息技术在全社会的推广应用;拟订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和工业信息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协调企业信息化、两化融合建设;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 拟订轻工、纺织、建材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性建议;贯彻落实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行业经济运行分析。负责民爆行业管理;拟订民爆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管;承担民爆行业统计信息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协作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协作综合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博乐市纺织服装带动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