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乐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
机构名称:博乐市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博乐市前程路5号办公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0909—****087 机构负责人:付强 内设机构: ㈠ 博乐市党委农办文书办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处理博乐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参与博乐市“三农”工作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督促检查“三农”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三农”工作信息搜集整理和利用工作;承担“三农”骨干人才培养有关工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事项。指导开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试点示范。督促检查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研究提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实施有关工作。 部门负责人:管兴泽 联系方式:0909—****259 ㈡ 博乐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保密、政务公开、固定资产、财务、新闻宣传,以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的建设、纪检及巡察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 部门负责人:辛丽琼 联系方式:0909—****087 ㈢ 发展规划(产业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任务: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规划,开展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提出博乐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研究拟定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农业农村产业专项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研究提出博乐市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博乐市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博乐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和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措施。承担农民承包地的改革与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参与其他农村改革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 部门负责人:曾桂芳 联系方式:0909—****078 ㈣种植业管理(法规监管)办公室 主要职责任务:拟订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研究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计划。贯彻落实种业振兴政策。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推动博乐市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工作。收集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监管工作。 部门负责人:高壮良 联系方式:0909—****075 ㈤乡村建设(监督帮扶)办公室 主要职责任务: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乡村振兴示范建设。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防止返贫检测和帮扶工作。组织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协调推进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脱贫村队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 部门负责人:王俊成 联系方式:0909—****232 ㈥畜牧渔业发展(兽医)办公室 贯彻落实畜牧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实施畜牧业结构调整。贯彻落实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计划,承担畜牧业综合生产形势分析工作,负责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种畜禽管理及良种推广利用。负责生鲜乳生产管理。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研究起草渔业发展规章。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饲料饲草行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负责饲料工业生产统计监测。指导饲料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加工流通。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畜禽屠宰行业规划,组织实施兽医行业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动物疫情应急管理。指导兽药实验室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孙瑛 联系方式:0909—****821 审核人:辛丽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