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小营盘镇
机构名称:博乐市小营盘镇
办公地址:博乐市小营盘镇夏尔布呼街22号
办公电话:0909-69211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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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科室领导 |
办公室电话 |
机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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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王笑迪 |
0909-6921515 |
主要负责文秘、档案、保密、翻译、综合协调、政务公开、数据信息、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制定镇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镇机关效能建设及绩效考核;负责机关、派驻机构、事业机构的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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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叶尔登其其克 |
0909-6920020 |
主要负责党务、组织、纪检、宣传、精神文明、社会工作、人事、机构编制和老干部等工作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人大、团委、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驻村工作、村队(社区)干部管理、村队(社区)考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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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 |
王艳 |
0909-6921515 |
主要负责农业、林业、畜牧、草原、水利、财政、统计、土地、交通、科技、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村镇建设、一二三产业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拟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镇一体化和乡村振兴工作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负责全镇国有资产、经济、财务管理,编制镇政府财政预算决算等。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各类工作经费拨付,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审计、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经济发展情况的收集、统计工作;负责协调筹措各类建设资金,资金使 用的调控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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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
崔新鹏 |
0909-6920333 |
主要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边境管理、统战、民族宗教、信访、司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统筹负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工作;负责拟定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镇人武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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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综合执法办公室 |
阿玛 |
0909-6921515 |
主要负责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联系协调相关行政部门派驻镇执法人员以及镇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辖区内日常有关执法活动和有关重大案件线索巡查、综合检查、接收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有关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活动。负责乡镇权责清单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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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博乐市小营盘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吐鲁达洪 |
0909-6921391 |
主要负责农业、林业、畜牧、草原、水利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等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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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博乐市小营盘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
坎力曼 |
0909-6921515 |
主要负责文化、宣传、科技、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文化、宣传、科技、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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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博乐市小营盘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
热扎 |
0909-6921515 |
主要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交通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交通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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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博乐市小营盘镇综治和网格化服务中心 |
魏军 |
0909-6920590 |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建设、平安创建、网格化管理、安全生产、应 急管理、人民武装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群众信访、矛盾纠纷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基层网格员队伍等;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建设、平安创建、网格化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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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博乐市小营盘镇便民服务中心 |
帕提玛 |
0909-6920655 0909-6920105 |
主要负责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相关政策方针;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以及证照办理、信息咨询等便民服务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承担对入驻单位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对行政综合服务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建设;负责健康教育就业服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工作,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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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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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6921515 |
镇人大、纪检、人武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按相关法律、章程设置,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基层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市监察委员会向镇派出监察办公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审核人: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