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博市政办函

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4日

文号:博市政办函〔2020〕19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bszb/2023-00093

关于调整博乐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博乐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组成成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刘 旸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肖金宝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廖卫江 市气象局局长

员:王 坤 市发改委主任

巴图那生 市科技局局长

苏明德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世龙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生泽 市民政局局长

宋振强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卢新安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楚中天 市水利局局长

邱志新 市林草局局长

王会军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

孟克布音 小营盘镇镇长

门克巴依 达勒特镇镇长

闫 晓 乌图布拉格镇镇长

努尔夏提·沙布尔江 青得里镇镇长

库尔班江·吐尔逊 贝林哈日莫墩乡乡长

叶尔那尔·库然斯 阿热勒托海牧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廖卫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白新平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根据条例要求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明确政府主导,气象部门业务管理原则,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人工影响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召开人工影响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人工影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市党委、政府人工影响工作部署;编制年度人工影响工作所需基本建设经费、事业经费、作业经费和科研经费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进一步完善人工影响业务运行体制,将气象防御与生态环境修复(增水)项目相结合,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人工影响工作开展;承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指导、协调、督促各乡镇场及各成员单位落实人工影响各项工作;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上岗培训;负责组织对作业火器装备的年检、检修;负责对作业点车辆统一管理及作业调配;负责对乡镇场作业区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弹药资金的申请和弹药的购买配备;负责对作业信息的统计上报;负责组织对开展的人工影响工作检查和考核、人工影响宣传工作,完成市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各乡镇场职责

负责作业点日常管理和固定资产维护管理;负责所辖作业点的人员管理(政审、评聘、调配和日常管理)及汛期作业人员名单的上报;负责作业点弹药的武装押运;负责对作业区场地的保护和管理;负责防雹作业区的安全维护及灾情调查;负责作业点安全生产以及维稳值守督查、应急联动;各乡镇场成员单位按照协调一致的原则,完成市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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