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博市政办发

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2日

文号:博市政办发〔2023〕18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bszb/2023-00025

关于印发《博乐市2023年废旧农膜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发改委、科技局、商工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

《博乐市2023年废旧农膜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博乐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博乐市2023年废旧农膜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治理,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根据《博乐市农田地膜污染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博市政办发〔2022〕87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地膜回收处理攻坚行动。为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农田废旧地膜有效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为主线,加快构建农田废旧地膜污染治理工作长效推进机制,有效防控农田“白色污染”,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项目重大决策,组织、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全力配合和支持项目工作并监督、指导实施工作,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马那提别克 市党委常委

     王强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 管兴泽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吉祥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军 市发改委主任

     买热艳·买买提 市科技局局长

     刘诗佳 市商工局局长

     席博 市财政局局长

     庞勇刚 市水利局局长

     魏春花 市审计局局长

     田 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唐 勇 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王 亭 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局长

     韩 旭 小营盘镇党委书记

     官飞鹏 达勒特镇镇长

     唐正光 青得里镇党委书记

     努尔拉·孜比不拉乌图布拉格镇镇长

     孟祥华 贝林哈日莫墩乡党委书记

     叶尔那尔·库然斯 阿热勒托海牧场场长

     高德强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杜世平 市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韩咏香 市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黎玉华 市种业发展中心主任

     热西旦 市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管兴泽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协调、组织和管理,包括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资金使用、工作进度和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与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和资金管理等其他日常工作。

三、目标任务

按照“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治理”思路,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发力,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典型引领、重点推进的治理原则,2023年推广使用0.015mm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80万亩,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5%,积极构建地膜回收利用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四、具体措施

㈠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各乡镇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田废旧农膜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与农业生产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层层签订责任书,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者要建立产品使用记录、产品回收记录,如实记录使用和回收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产品名称、用量、生产者、销售者等内容。2023年持续将废旧农膜回收落实情况纳入各乡镇场落实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粮食安全考核、乡村振兴战略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完成本乡镇场农田废旧农膜污染治理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

㈡加强地膜质量管控。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依法规范地膜生产销售和使用。落实标准地膜(0.01mmGB13735—2017)生产准入制度,大力推广0.015mm的加厚膜,对博乐市行政区域内的地膜生产企业登记造册,落实生产、销售登记台账,建立农膜质量可追溯制度,把好地膜生产质量关口。加大地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标准地膜的生产经营主体,对查处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取消相关优惠政策。发挥供销系统主渠道作用,加强标准地膜市场推广,坚决杜绝不达标地膜进入农资市场、农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

㈢推广地膜减量化技术攻关。开展地膜覆盖技术适应性评价,积极推广直播、垄作栽培、浅埋滴灌等无膜栽培技术。推广窄膜应用、带状种植等少膜栽培技术。加强玉米免耕无膜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强化农机农艺融合,降低地膜覆盖依赖度。规范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加强产品的操作性、功能性、可控性等农田适应性评价,在符合标准基础上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推广。实施废旧地膜污染治理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工程,研究提出针对不同作物和不同栽培方式地膜减量覆盖以及高效回收技术模式。(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

㈣开展“农村白色污染清理”专项行动。3月—4月、10月—11月春耕、秋收等农业生产重要节点以及农闲时节,指导、督促村民委员会,组织农田地膜使用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回收和交售废旧农田地膜。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村民开展“白色污染清理”专项行动,对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池塘沟渠、公路林带等地的残留地膜和塑料垃圾进行捡拾清理。严格制定供水计划,明确告知用水户,完成农田废旧地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是灌溉供水的前提条件。灌溉调度对农田废旧地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完成的可优先供水,未完成回收的任务的可限制供水,督促用水户完成农田废旧地膜任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

㈤健全地膜回收和加工利用体系。落实好国家已出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企业,在用地、信贷担保和回收加工机具购置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在技术创新、设施引进及产品销售方面给予指导。合理布局建设与覆膜面积相匹配的回收网点。压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村集体、农户和土地经营权者地膜使用、回收、交运等约束性责任和义务。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建设农田废旧地膜综合处理生产线或加工厂,贯通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产业链。对秸秆杂质含量高、难分拣、综合利用成本极高的残膜,通过专用设备燃烧,开展能源化利用,确实不具备能源化利用条件的送到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填埋,拓展残膜无害化处理和多元化利用路径。(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商工局、财政局、水利局、审计局,市供销社,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

五、组织保障

㈠充分宣传动员。各乡镇场当前要抓住春播前备耕的有利时期,将废旧农膜回收工作作为春耕春播的主要工作,全面动员部署,通过网络媒体、培训会议、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废旧农膜随意丢弃和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回收补助政策。通过大力宣传,充分调动相关主体的积极性,营造全民知晓、共同参与农膜回收工作的良好氛围。

㈡做好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保障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县项目资金2400万元和历年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沉淀资金足额分配到位,必须保障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谁污染谁回收”“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按照项目资金使用方案要求,进行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

㈢加强监督管理。发改、财政、审计、农业、财政等部门负责对项目补助资金分配、使用进行监督,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规范资金使用方向、支出范围,确保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坚决杜绝项目资金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整合或变相支出方向等现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农业农村局等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农田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利用环节发生的违法行为,确保农田废旧地膜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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