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博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主要阐明博乐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各族人民共同行动的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规划,对全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顺利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章 “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
“十一五”时期,博乐市党委、政府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乌鲁木齐“7.5”事件干扰和各种自然灾害等带来的挑战和困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成就,“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良好,主要目标和任务可如期完成。
——经济实力显著增强。预计2010年地方生产总值40.65亿元,较2005年增长1.3倍,年均增长12.2%(可比价口径),完成计划的194.6%;人均生产总值23926元,完成计划的240.9%。三次产业结构由“十五”末的30﹕20﹕50调整为30﹕25﹕45,完成既定目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02亿元,较2005年增长2.1倍,年均增长24.9%,完成计划的139.2%。
——农业保持稳定发展。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生产条件有效改善。科技兴农步伐加快,农业基础地位、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粮棉等大宗农产品优势进一步巩固。设施农业正快速兴起。现代畜牧业顺利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取得进展。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农牧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市场体系逐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得到有效改善。预计2010年农林牧副渔增加值12.29亿元,较2005年增长1.3倍,年均增长9.8%。
——工业经济快速增长。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企业技改成效显著。棉纱、水泥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有较大幅度增长。食用植物油加工、制糖等传统工业行业优势得到巩固,以氧化钙、水泥、轻质碳酸钙为代表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兴起壮大。预计2010年乡及乡以上工业增加值5.63亿元,较2005年增长4.2倍,年均增长33%。
——服务业水平进一步提高。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消费性服务业稳步发展,旅游、房地产、信息服务及教育培训、科技服务、文化娱乐等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预计2010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5亿元,较2005年增长85.2%,年均增长13.1%。
——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就。水利、交通、电力、城乡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博乐阿拉山口飞机场、南城区联合办公大楼、华一附中博乐分校、北京路改造、滨水区景观改造、天然气通市等一大批重大工程已建设完成投入使用或正在建设中,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城乡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发展后劲显著增强。预计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2.2亿元,完成计划的231.6%。
——改革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综合改革力度不断加大,非公有经济快速发展,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加强。对内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规模不断扩大。预计五年累计完成招商引资13.06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累计达2889.17万美元。
——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适用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加快;“两基”工作通过国家验收,“双语”教学扎实推进,“两免一补”政策得到落实;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加快,历史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三级”卫生机构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广播、电视、网络工程等方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1‰以内。
——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增强。节能减排力度加大,预计五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0%左右;累计完成育林、造林10.6万亩,退牧还草工程105万亩,游牧民较高标准定居520户,田间高标准节水灌溉面积25.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8.5%,天然草场植被盖度达到35%。
——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各族人民生活显著改善。预计2010年纳入统计口径的城镇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23900元,较2005年增长97.4%,年均增长14.6%;农牧民人均纯收入7631元,较2005年增长71.3%,年均增长11.4%。五年累计实现城镇就业再就业3.46万余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民生工程加快实施,五年累计完成新建和改造农牧区抗震安居房3472套,新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1968套,统建房486套,解决了4.76万人农村安全饮水问题。
“十一五”期间,博乐市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等9项国家级荣誉称号和自治区园林城市、自治区卫生红旗城市等54项自治区级荣誉称号。过去的五年,是博乐市经济社会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是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的五年,是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和人民得到更多实惠的五年。“十一五”取得的成就,是市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结果,是全党全市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
第二章 “十二五”时期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博乐市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内外部环境条件总体有利,在带来历史性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
有利因素:
——中央对新疆发展稳定强有力支持为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中央做出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一系列突破性政策措施,加大对新疆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项目支持及对口援建力度,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确保新疆与全国基本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湖北省作为博州对口支援省,其首府武汉市作为博乐市对口支援市,从“十二五”起将大幅度增加资金、科技、教育、人才等方面援助。大环境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和根本保障。
——向西开放的区位地缘优势拉动跨越式发展。阿拉山口口岸已成为国家能源资源大通道的咽喉,成为国家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功能作用逐步凸显。博乐市在国家进一步实施向西开放战略中地位不断提升,对内对外经贸活动会更加活跃,开拓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优势更加凸显,为跨越式发展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
——优势资源开发利用支撑跨越式发展。独特的自然资源和农业资源以及丰富的石灰岩等矿产资源在实现跨越式发展中优势更加凸显,充分依托资源条件,加快发展比较优势产业向经济优势转化步伐,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选择和有效途径。
——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为跨越式发展提供了良好社会环境。各族人民团结和睦,社会稳定和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已创建为平安县市,良好的社会环境为跨越式发展打下牢固的社会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为跨越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博乐市经济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投资和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一批民生及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极大地增强了经济社会发展后劲,为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经济基础。
面临的困难:
——经济结构性矛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农业产业化步伐较慢,抗风险能力较弱。工业经济规模较小,缺乏煤炭、石油等资源支撑。旅游业、物流业等服务业发展缓慢,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较小。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小,竞争力不强。城乡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城镇化进程比较缓慢。
——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繁重。财政困难,收支矛盾突出;就业再就业压力较大,基本公共服务薄弱;保障农牧民持续增收压力较大。
——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森林覆盖率偏低,草场退化、沙化较重,农业污染较重,节能减排压力较大,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可持续发展任务繁重。
第三章 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抢抓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新一轮湖北对口支援历史机遇,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深入实施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新型工业化发展步伐,加快城镇化进程,着力打造中心城市和宜居城市,大力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民族团结,坚定不移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实现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为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突出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跨越发展。把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领,敢于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振信心,奋发有为,有所突破,缩小差距,赶超先进。
——坚持协调发展。把统筹兼顾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大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城乡区域发展相协调,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坚持共享发展。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体现在富民、惠民、安民上,实现民富与市强有机统一。
——坚持稳定发展。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实现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的前提条件,树立稳定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以发展促稳定,以稳定保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第二节 总体思路
围绕“一个主题”,贯穿“二条主线”,抓住“两个契机”,实施“五大战略”,取得“三大突破”,实现“三大目标”的总体思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围绕一个主题:以科学发展为主题,走科学发展道路,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
——贯穿二条主线:以富民强市、社会稳定为主线,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
——抓住两个契机:牢牢抓住国家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重大战略决策的实施与湖北省武汉市援助博乐市这两个契机,建设新博乐,实现新突破。
——实施五大战略:实施区位地缘优势转换战略。依托阿拉山口口岸和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大力开展对内对外经贸和经济技术合作,发展进出口加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竞争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积极开发利用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资源,着力提高优势资源转换的质量、水平和效益,努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实施城乡协调发展战略。以城乡统筹发展为中心,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工业,重点扶持发展牧区经济,努力实现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施科教兴博和人才强市战略。积极推进科技进步与科技创新,抓好实用技术推广和应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经济建设紧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把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放在突出重要地位,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取得三大突破: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取得重大突破。
——实现三大目标:经济跨越式发展,民生明显改善,社会长治久安。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如下:
——经济健康快速增长。到2015年,全市地方生产总值79.3亿元,年均增长13%;人均生产总值40841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4.8亿元,年均增长3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5亿元,年均增长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2亿元,年均增长15%。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新型工业化取得重大突破,服务业水平稳步提高。到2015年,力争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0:30:50。
——城镇化发展取得新突破。城乡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完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小城镇建设稳步推进,城镇功能体系不断完善,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15年,城镇化率达到51%。
——各项社会事业显著进步。科技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科技投入占GDP比重达到1.5%。巩固和扩大“两基”成果,适龄儿童、少年、高中阶段入学率达99%、98%和90%以上。文化、体育、卫生、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城乡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健全。
——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到201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以内,耕地保有量68万亩,单位GDP能耗降低20%;森林覆盖率达到9%,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8.5%以上,天然草场植被盖度达到38%;重要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工业“三废”等废弃物处理率进一步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到2015年,城镇在岗职工人均工资年均增长13%,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覆盖率显著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98%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99%以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94%以上。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财税金融、要素价格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互利共赢开放格局进一步形成。
第四章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经济,促进农村
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进一步巩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全力推进农业结构优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动力,不断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5%以上。
第一节 全力推进农业结构优化
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做好农业区域化布局,提升棉花、粮食和畜牧业生产水平,按照“保粮、稳棉、促畜”的总体思路,全力推进农业结构优化。
巩固棉花产业优势,抓好优质高产棉区和宜棉区,坚持以早熟、优质、高产为主,着力提高棉花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形成稳定的棉花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粮食生产地位,重点抓好博乐市以西区域玉米、小麦生产,主栽品种以高产、高效、专用品种为主,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种粮效益。认真抓好甜菜、大豆、油葵等其他农作物种植。
坚持把发展现代畜牧业作为农业结构优化的突破口,把握“改造提升传统畜牧业、开拓创新现代畜牧业”两个方向,推进优质牛羊肉、牛奶、细羊毛、生猪、禽蛋五大产品生产。加快畜群周转,推进“以大换小、以优换劣”工程,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突出抓好高标准饲草料基地建设,力争牧区牧民户均草料地达到30亩以上。加强天然草原保护、改良和建设,稳定草原畜牧业经济发展,逐步推进牧区牧业生产向农区养殖小区转移。加快农区畜牧业发展进程,重点发展养禽业,努力建成全区最大的养禽基地。到2015年,牲畜存栏增加到42万头(只),年均增长2%;家禽饲养量力争达到300万羽,年均增长14.87%;畜牧业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25%以上。
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业,突出农业结构优化的亮点。重点发展酱用番茄、特种马铃薯、甜糯玉米等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特色农产品生产。促进食用菌、药材、花卉等特种作物种植发展。重视并加强野猪、山鸡、兔、螃蟹等特色养殖业的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大果沙棘、榛子、奥梨等经济价值高的特色林果业。
第二节 依靠科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着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步伐,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不断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
推进种植业技术全面进步,以“产量高、品质优、效益好”为奋斗目标,集中连片、规模发展为原则,大力实施种子工程、植保工程、丰产科技工程。积极推广高产、高效适用技术,因地制宜发展多熟高效种植模式,大力推进精准农业发展。大力实施粮棉高产创建工程,到2015年,小麦亩产450公斤、玉米吨粮田、皮棉单产150公斤高产田面积分别达到80%、70%、60%以上。推进现代种子产业发展,建成良种繁育示范基地田6.5万亩(棉花、玉米良繁田分别达到3万亩,其他作物良繁田5000亩)。建立集科研、特色种植、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及观光农业于一体的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1个。
稳步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抓好畜禽良种繁育、饲草料保障、动物疫病防控、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科技支撑和服务、畜牧业法制六大体系建设。加大畜禽新品种引进力度,推进性控冻精改良、快速育肥等高效养殖技术,改善畜禽疾病预防控制条件,重点做好牛改良整村推进工作,加强草原植被修复等相关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到2015年,牛良种率85%以上,羊改良率80%以上,猪、家禽良种率98%以上。
大力引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农牧机具,提高农牧业生产效益和水平。加大棉花、玉米、小麦等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重点做好棉花、玉米精量播种机械化技术,逐步推广棉花机械化采收和甜菜机械化收获技术,棉花机械化采收面积达到50%以上。加大畜禽养殖机械化水平,重点做好家禽饲养、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水平。
加快设施农业发展,到2015年,力争日光温室达到3000座,“一村一品”蔬菜种植专业村10个,青得里乡、乌图布拉格镇建设设施农业出口蔬菜生产基地各1个,使设施农业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积极培育休闲观光农业,突出观光农业多样性,提升农业附加值。积极培育工厂化农业发展,采用现代工业生产方式进行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生产工厂化进程,促进农业生产方式变革。
第三节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围绕棉花、玉米、畜禽等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大对中粮屯河博州糖厂、博圣玉米精化等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积极培育一批高标准、辐射带动性强的农牧产品深加工企业。推进企农对接、企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对接、企科对接、村企合作新模式进程,发展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逐步形成企业与农牧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加强政府引导,大力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业和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健全功能齐全、机制有效、交易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市场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搞好农产品流通。逐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健全多种经济成份和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服务体系,帮助农牧民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及时解决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推进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无公害粮食、蔬菜、畜禽等生产基地建设,扩大和增加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面积和品种。以“银盘”禽蛋、“顺渊”棉种等品牌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名牌战略。
第四节 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动力
不断增加财政对农村的投入,构建财政支持发展“三农”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着力加强农牧民最急需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牧民土地、草原承包权益,根据农牧民自愿、有偿原则依法流转土地、草原承包经营权,加快耕地、草原向种植能手、养殖能手转移进程,推进承包经营、联合经营、股份制经营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继续推进林权制度和草原基本经营制度改革进程。进一步完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大对农作物良种、畜禽良种、新型农牧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等补贴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农业政策性保险投入力度,提高农牧民抵御灾害能力。加快村落布局特别是牧区村落布局的整治力度。积极落实“安居富民”、“定居兴牧”政策措施,完成游牧民定居工程。完成草原使用证的换发工作。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积极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城乡一体化。
第五章 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坚定不移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充分利用阿拉山口口岸、资源和国家政策优势,做大做强优势传统支柱产业,重点加快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进出口加工业,推进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0%以上。
第一节 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产业
做大做强以优势农牧产品为原料的精深加工产业。立足丰富的棉花、玉米、小麦、甜菜、油料、禽蛋、牛羊肉等农牧产品资源,把扶持、改造、提升现有加工企业作为工作重点,以中粮屯河博州糖厂、家乐油脂、互益纺织、博圣玉米精化等龙头企业为主体,加快农牧产品精深加工发展步伐。大力推进制糖、食用植物油、乳制品、酒精、白酒、番茄制品等行业发展,重点促进新产品研发,努力实现产品多元化,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提高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加快推进纺织业发展,扩大生产能力,到2015年,力争达到15万锭纺纱能力,积极发展织造、染整、服装等生产,延长产业链,提高纺织业的产业地位和带动作用。
加快推进塑料制品业发展。整合和提高现有塑料制品工业企业,扶优扶强;重点抓好节水灌溉管材、农用地膜的生产,建立严格质量控制体系,保护农牧民利益。积极推进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工业企业发展。
第二节 突出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以储量大、品位高的石灰岩矿产资源为依托,加快石灰岩综合加工利用,努力打造全疆最大、品质最优的石灰岩加工生产基地,逐步实现千万吨级建材生产基地的目标。重点培育以博兰水泥、西部矿业、鑫业混凝土等为龙头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制造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重点加大特种水泥和高标号水泥开发生产,丰富产品品种,“十二五”末,水泥产量力争达到200万吨;石灰和石膏制造(主要指氧化钙)及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主要指商品混凝土)的重点是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品质,“十二五”末,氧化钙和商品混凝土产量力争分别达到300万吨和50万立方米。突出发展以博雪钙业、莹雪碳酸钙为代表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轻质碳酸钙、重钙、氢氧化钙等产品生产工艺和品质得到大幅度提升。开发以石灰岩为原料的其它工业产品生产,延长产业链。加大花岗岩、珍珠岩、铜等其它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利用力度。积极引进石灰岩精深加工、花岗岩异型石加工等生产线,力争尽早实现矿产资源生产加工产业集群。
第三节 着力打造工业园区
紧抓国家级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发展机遇和博乐工业园区被确定为自治区级进出口加工区的有利时机,认真做好工业园区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发挥“带头、示范、辐射”作用,促其产生规模、集聚效应,提升博乐工业园区建设水平。重点发展进出口贸易加工型和矿产资源加工型企业,力争将园区建成天山北坡经济带最西端重要的进出口贸易加工区。充分利用湖北对口援博、资源、口岸等有利条件,抓住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有利时机,吸纳有实力、低消耗、污染小、发展前景好的企业落户园区。加快园区企业改造和企业重组,优化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生产要素,提高园区企业生产规模和水平。大力发展国家鼓励投资的产业和项目,特别是符合市场发展趋势的各种新兴产业,努力提高投资效益和项目质量,促进博乐市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制定和完善入园企业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创新灵活有效的工业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搭建企业融资平台,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十二五”末,力争园区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80%以上。
第四节 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坚持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纺织、食品、建材等传统产业,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生产水平、生产能力。重点培育和发展新能源产业,在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上实现突破。积极引进培育生物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等企业。积极支持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加工工业发展。积极发展高效益循环工业经济和低碳工业经济。
第六章 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提升服务业水平
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旅游业、现代物流业和房地产业,推进第三产业结构和质量优化升级,提升第三产业水平,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5%以上。
第一节 大力培育发展旅游业
打响“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这块金字招牌,发挥国家级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知名品牌和阿拉山口边境游品牌,树立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理念,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开发旅游资源,以旅游业带动餐饮、宾馆、物流、商业、文化等相关产业发展,力争把旅游业培育成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亮点。
进一步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旅游硬件环境。以对口支援的湖北省武汉市东方神马集团整合开发博乐赛马场为契机,积极引导和支持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整合开发建设哈日图热格国家森林公园、博河生态园等重点景区(点),逐步打造一批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旅游风景区(点)。深入挖掘旅游文化底蕴,赋予旅游景区(点)特殊文化内涵。加强旅游景区(点)和旅游精品线路培育,整合赛里木湖、怪石峪等旅游资源,着力打造博乐一日游、两日游等精品旅游线路,努力把特色做优、精品做强、品牌做响。加快蒙古、哈萨克、维吾尔等民族风情旅游业发展。进一步鼓励农牧民发展“农家乐”、“牧家乐”民俗旅游。推进“那达慕”草原节文化旅游、体育旅游等旅游市场,力争把“那达慕”办成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旅游盛会。增强新疆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环湖赛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加强达勒特古城、蒙古东归西迁等人文旅游资源开发力度。加大观光休闲、探险科考、避暑疗养、冬季旅游和入境游等旅游开发力度。加强区域旅游协作,逐步推广旅游通票、联票制,推进区域旅游一体化进程。
加强旅游产品开发和创新,着力开发一批物美价廉、有民族风情、有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重点以蒙古族手工刺绣、哈达和少数民族乐器以及天山青奇石、天山根雕等富有地方韵味的旅游纪念品为主。
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现有宾馆、饭店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星级评定,提升旅游综合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旅游市场宣传促销力度,开辟更多客源市场。积极培养旅游业高素质人才,建立旅游协会,提高旅游业服务水平。加强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监管,提升管理水平。加快旅游娱乐服务设施建设。规范旅游运输车辆管理。“十二五”期间,力争旅游人次年均增长15%以上。
第二节 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
充分利用口岸、交通优势,积极发展畅通、便捷的综合物流服务业,加快建立以“大口岸、大通关、大物流、大平台”为特征的现代物流网络。力争在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内建设物流园,以物流园为中心,引导和支持铁路、公路和边合区各类货物的集散配送,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进一步扩大和完善乡镇商品流通设施和集市贸易市场建设,重点推进人口稠密区域村级集市贸易市场建设,提高综合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农村连销经营网络,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营销代理等现代营销方式,加快城乡双向流通的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扩大覆盖面。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促进物流配送的社会化,提升物流业水平。加强畅通、便捷、安全的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创新服务品种,提升服务质量。初步建立和完善物流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规范物流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益。
第三节 加快发展房地产业
以“和谐、宜居”为目标,切实抓好抓实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供应制度,控制土地公开出让的节奏和规模,做到有保有压。注重调控房地产投资规模。加强对房地产一、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的监管与调控,严厉查处和打击房地产领域中违法违规行为,培育规范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引进和培育实力强、规模大、信誉好、经营管理规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力度。优化商品住宅结构,主要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适度开发中、高档商品房,重点开发滨河区和南城区商品房,打造一批品牌住宅小区,吸引各地居民购买。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推广建筑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提高住宅质量和水平。逐步健全房地产市场配套服务体系,推进传统住宅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转变,努力提高物业管理覆盖面,强化物业管理水平。
第四节 大力发展其他服务业
在加快改造提升传统消费性服务业的同时,大力发展金融、信息、保险、法律、咨询、会计、资产评估等现代服务业。全面推进社区服务业发展,理顺社区管理体制,推进社区服务规范化和网络化建设,围绕便民服务,重点发展社区卫生、家政服务、养老托幼、家庭教育等服务,到2015年,力争培育3-5家规模大、档次高、服务质量好的社区服务机构。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培育公益性信息服务机构,开发利用公益性信息资源,努力提高综合信息水平。积极发展教育培训、科技服务、文化娱乐、体育等公共服务业。
第七章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
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
坚持“突出重点、适度超前、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按照完善设施、构建网络、健全体系、发挥能力的要求,加大以水利、交通、电力、信息化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加快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 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区域水资源承载力。力争实施博尔塔拉河流域博乐段河道、哈日图热格河河道、哈日图热格调蓄水库和夹河子地下水库等防洪抗旱工程。全面推广和普及滴灌、渗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基本完成农牧民责任田的节水灌溉工作。加快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抓好以渠道为主的水利基础设施完善和配套,新建和改造支斗防渗渠150公里。抓好大、中型灌区及末级渠系水利设施续建配套和更新改造工程。加快牧区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改造8万亩中低产田。加快“引哈济市”工程实施,实现博乐市城乡生活用水利用地下水向地表水转变。加快农牧区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到2013年全面解决农牧区饮水安全问题。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落实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调动农民投资农田水利的积极性。
第二节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成以市区为中心,以国、省、县、乡、村公路为连接点的便捷、通畅、高效、安全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城市道路建设,重点强化城市组团间和外交通干道间的交通联系与衔接,逐步完善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公路建设重点实施S205线—S304线连接线、赛里木湖环湖路升级改造、市区通乡镇场县道升级改造等工程。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重点建设村道、牧道、林道等线路。到2015年,全部行政村通油路率达100%,道路等级有效提升。加快矿区道路和旅游道路建设。力争建设博乐至阿拉山口高速公路。博州长途客运站选址迁建,新建南城区二级客运站。
第三节 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方针,完善电网结构,解决电网网架结构薄弱、变电容量不足的问题,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供电质量和能力。全面推广“两型一化”(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化)变电站,积极推进“两型三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输电线路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电网建设效益。加快电力设施新建和技术改造,彻底更换高耗能和可靠性低的老、旧设备和线路,解决当前电网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到2015年,电网的电压合格率达到97%,供电可靠性达到98%。力争实施风电、太阳能发电、热电联产等电力生产项目,增强自主供电能力。
第四节 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以市场为导向,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中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化进程。稳步推进“三网融合”(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促进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技术、产业、网络等方面应用互动,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和完善宽带通信网,加快发展宽带用户接入网,稳步推进新一代3G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建立高带宽、高可靠的电子政务外网和内网。建设集有线、地面、卫星传输于一体的数字电视网络。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商业化应用。到2015年,全市移动电话用户达到15万户,数据互联网用户达到5万户,3G网络基本覆盖全市,数字电视改造基本完成。
第八章 加快对内对外开放步伐,全面提升开放水平
发挥阿拉山口口岸优势和向西开放前沿的地缘优势,发挥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赋予的政策优势,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在坚持全方位开放的基础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内联外引,西进东出,积极开展对外经贸和经济技术合作。
第一节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把招商引资作为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突破口,进一步转变招商方式,不断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紧紧抓住东部地区部分产业向中、西部转移机遇,积极吸引、承接东部特别是湖北省的资金和产业转移,借助外力发展自己,着力引进一批关联度大、带动力强、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延伸产业链的重大项目。积极探索招商新途径,把企业招商、政府招商、商会招商、专业招商、网上招商等有机联系起来,主动到湖北省武汉市和沿海地区等地洽谈对接,提高招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出台新的具有吸引力、号召力的措施和办法,把政策落实到位,将政策用足、用活、用好。加大招商引资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投资环境建设宣传的活动之中,营造“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招商引资”的浓厚氛围,真正让博乐市成为投资商热衷于投资的一片热土。“十二五”期间,招商引资总额达到50亿元,较“十一五”期间增长3倍。
第二节 积极开展对外经贸和经济技术合作
充分发挥阿拉山口口岸优势,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和进出口加工业,努力开拓中亚市场。大力发展面向中亚的外向型产业,重点发展轻纺、化工、建材和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行业,努力扩大水泥、塑料制品、牛羊、果蔬等产品出口。大力引进优势外经贸企业,扶持本地企业积极开展对外贸易、旅游购物等。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支持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发建设、开展劳务合作等。放宽出入境政策,创立公平竞争的环境。加强商贸信息交流,努力建立高素质对外经营管理队伍。“十二五”期间,进出口贸易总额年均增长20%以上。
第三节 加快推进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与发展
充分利用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优势,结合实际情况和相邻国家特点,突出区位优势,完善区域功能,促进合作区经济建设大发展。加快合作区扩区规划,大力推进与工业园区整合和协作。加快合作区转型升级,促进合作区由单一的边境经济合作区向以工业为主的综合性园区转变。加快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综合投资环境。大力吸引国内外资金和技术,重点以加工制造业为主导,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配套,以新兴产业为支撑,将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成为集边境区域性加工制造、境外资源合作开发、生产服务、区域性国际物流采购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成为博乐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最重要支撑。
第九章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以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为支撑,着力培育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小城镇,增强城市集聚辐射作用,推进城镇一体化进程。
第一节 全力打造和谐宜居中心城市
按照“完善北城,推进南城,打造滨河”的发展思路,着力培育中心城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人口集聚和辐射能力。合理规划布局城市发展空间。进一步完善北城区,实施一批与城市特色相协调、城市定位相一致的项目;推进南城区建设,加快南城区行政、文化、教育、住宅、医疗和商业建设;努力打造滨河景区,实现南北城与滨河区更高层次上有机融合。加强城区道路、给排水、电力、燃气、供暖、通讯、公交等建设,加强城市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设施建设,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生产生活条件,为市民提供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逐步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景。充分发挥城市行政执法局对城市管理的主体作用,增强街道、社区对驻市各单位的属地管理作用。加强市民素质教育,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积极性,努力形成城市管理社会化机制。进一步加大环境整治执法力度,以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城郊结合部为重点,解决脏乱差问题,绿化、美化、硬化、净化、亮化城市,全力打造和谐宜居的居住环境,将博乐市城区建设为经济支撑有力、基础设施完善、城市景观优美、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区域中心城市。
第二节 加快发展小城镇
在充分利用乡镇自身资源优势基础上,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乌图布拉格镇、青得里乡、小营盘镇和达勒特镇等城郊乡镇和重点建制镇交通、电力、给排水、供暖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环境整治等公共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乡镇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小城镇。鼓励采取土地拍卖、土地出租、土地置换等市场运作方式,鼓励企业和城乡居民投资,形成多元化的小城镇开发建设机制。大力发展乡镇二三产业,促进农村人口快速向镇区聚集,逐步建成具有拉动力、辐射力、经济和人口聚集能力较强的小城镇,推进城镇化进程。
第三节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大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向农村倾斜,推进乡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建立以城带乡、城乡互动、优势互补、统筹发展的城乡发展新格局。加大对农业广度和深度开发,推行集约经营,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特色种养业等产业大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加快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倾斜,公交、燃气、教育、文化、医疗等逐步惠及农牧民。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进程,逐步打破城乡户籍障碍。重点抓好农牧民综合素质提升,转变农牧民思想,扫除城乡结合障碍。积极鼓励和推动农牧民进城就业创业,加快城镇人口集聚,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引导和帮助农民全面走向市场,形成农民工城乡之间双向流动的就业机制。
第四节 推进兵地融合发展
建立健全兵地定期协商机制,共同协商事关双方利益的重大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问题,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共赢为目的,推动兵地就资源利用、城市共建共管、部门对接、干部互派等方面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逐步形成兵地团结互助、融合发展、共创和谐的新局面。
第五节 做好对口受援工作
牢牢抓住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与战略部署的历史性机遇,扎实做好对口受援工作。主动加强与对口支援单位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的沟通工作,将对口支援单位的先进经验融入到博乐市的发展进程中,确保对口支援工作科学、有序、规范进行。抓紧援助项目规划编制,以改善民生为目的,立足当前,因地制宜,精选援助项目,确保对口支援项目规划科学、协调、可行。强化援助项目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援助机制,建立绿色通道,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促进援助工作顺利实施。切实抓好援助资金监管,把援助项目资金用在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最迫切需要的地方,最大限度地发挥援助项目资金的效益。认真抓好援助干部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援博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第十章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治理,实现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治理,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促进废弃物资源化。加强热力、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耗管理,实现能量梯级利用、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引导企业进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和企业间建立循环工艺流程,促进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循环生产。积极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试行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逐步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
第二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加强天然林和人工林病虫鼠害、火灾等灾害防治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森林资源。加强天然草原蝗虫鼠害防治力度,控制天然草原载畜量,促进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鼓励采用环保型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生产,优化资源利用。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污染排放强度。加大农业节水、节肥、低毒农药等新技术应用。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抓好准噶尔西南缘防沙治沙、“三北”五期防护林、退耕还林、公益林营造等重点林业工程建设,构建绿色生态屏障,增强森林在改善环境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市域内博河生态修复工程和艾比湖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加快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提高天然草原植被盖度和水土保持功能,遏制荒漠化发展势头,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森林草原火灾、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基础设施及防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自身应急能力。尽早启动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等生态工程,严格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积极争取国家“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环境保护资金。
第三节 加强环境治理
强化环境监管和综合整治,着力抓好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加大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强化工业废水治理、农村环境、穿城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矿区环境和在森林、草原、农田上进行道路、管道等工程施工综合整治力度,强化矿山开发和工程施工的恢复补偿机制。完善现有排水设施,稳步实施中水回收利用。加大空气污染治理力度。推广城市公交车、出租车使用清洁能源,提高水泥、建筑等行业除尘工艺水平和效果。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配套设施,建立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管理及医疗垃圾安全处置,规范管理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一章 实施科技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
为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一节 大力促进科技事业进步
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形成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有效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和应用体系建设,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优先发展应用于优势资源转换的科学技术,坚持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相结合,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有重点地进行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开发。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在工农业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工农业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扩大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的合作和交流,提高科技进步水平。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工作,宣传科学思想,传播科技知识、推广科学方法。鼓励和扶持科技人员到基层和生产第一线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承包、技术服务,创办科技实体。完善提高科技特派员制度和机制。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健全市、乡、村三级科技培训网络,改进培训方式,更新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率,促进科技事业全面进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十二五”期间,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15项以上。
第二节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继续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教育结构调整,优化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大教育经费投入,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教育,推动办学形式多样化、投资渠道多元化。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薄弱学校软硬件建设,健全完善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稳定帮扶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实现“双高”普九,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扎实推进“双语”教育,切实提高“双语”教师培训质量,2012年,基本普及学前两年“双语”教育,2015年,基本普及小学“双语”教育。鼓励初中毕业生就读职业技术学校,2015年前,力争高中阶段普、职在校生比例达到7:3。抓好继续教育和特殊教育。抓好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主题的德育工作新格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教育教学评价和激励机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现代化水平,“十二五”末,90%以上的中小学教师能够熟练使用信息技术、远程教育设备和资源。精心打造华中师大一附中博乐分校,争创全疆一流学校。加快锦绣小区学校和农村学校建设。完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体系,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第三节 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壮大人才队伍。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突出培养和引进创新型科技人才,抓紧重点产业和领域紧缺专门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推进改革创新,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重点围绕用好用活人才,提高人才效能;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健全人才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制约人才工作发展、制约人才发挥作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人才事业发展增添蓬勃活力和强大动力。鼓励各类人才发挥个人潜能,坚持求真务实,尊重客观规律,倾心本职岗位,恪守科学精神进行大胆探索创造,建设一支勇于追求真理、具有务实作风、善于团结协作、积极改革创新、争创一流业绩的高素质人才队伍。重视并加强少数民族和妇女人才的培养。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流动。进一步做好湖北人才援博对接和人才对口培训力度。
第十二章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薄弱环节,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要。
第一节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和完善适应城乡劳动者的就业政策体系。深入挖掘就业空间,拓宽就业渠道,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努力扩大就业规模,重点加大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公益性事业发展力度。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等群体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重点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力度,以服务业、农产品加工、运输、餐饮等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为主,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健全政府援助困难群体就业制度,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零就业家庭援助力度。完善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向各类求职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就业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帮助弱势群体和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加强失业调控,缩短失业周期,合理分散失业压力。建立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中心,培育、发展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逐步构建“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
第二节 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坚持以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为目的,规范企业正常工资增长机制,落实规范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制度,形成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收入增长联动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和国营牧场干部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整体水平。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障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重点做好农牧民增收工作,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组织协调好劳务创收,拓宽农民非农产业增收渠道,不断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控制和调节垄断性行业的收入,健全个人收入申报制,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
第三节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确定保障范围、标准和方式,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扩大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大力实施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工作。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多层次、广覆盖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倾斜和投资建设力度,增加房源供给。依托国家政策和湖北省对口援建资金,推进“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
第四节 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
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投入力度,不断完善服务体系。重点抓好乡镇卫生院、牧业医疗服务站建设,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加大卫生人才队伍特别是乡村级卫生人才队伍培养力度,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医疗服务站建设。尽快恢复市人民医院建制和功能。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努力控制重大传染病,积极防治职业病和地方病。加大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规范药品市场和流通秩序。鼓励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到2015年,建立并逐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第五节 大力发展现代文化事业
积极发展现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以社区和乡镇为重点、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加强城乡文化阵地、文化队伍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文化市场资源,加强文化市场特别是网络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挖掘察哈尔蒙古西迁、土尔扈特蒙古东归文化、草原文化、特色文化内涵。繁荣文学艺术创作,为各族群众提供更多优秀精神食粮。探索有特色文化产业之路,实施精品战略,打造文化品牌,繁荣文化市场。加大对文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公益性文化设施投入力度。加强专业艺术人才和基层群众文化人才培训工作。加大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走出去”的工作。依法加强对语言文字管理,抓好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工作。加强民族文化艺术和民族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加快地方志编修工作,2013年,完成《博乐市志》出版发行。
第六节 积极发展其他社会事业
完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抓紧实施“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工程。加大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建立覆盖城乡的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进一步加强公益性、群众性体育锻炼,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档案馆库、档案信息化和馆藏资源建设,推进档案事业全面发展。全面做好人口工作,认真落实国家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提高生殖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和老龄事业。推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红十字事业。
第十三章 加强应急体系建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节 保障公共安全
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点灾害监测预报、预防和救援体系建设,健全突发灾害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全面提高抗御地震、洪水、火灾等突发性灾害的综合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操作规程,消除各种隐患;重点做好交通运输、消防、矿山、易燃易爆场所等安全防范,强化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抓好安全生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发生。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关注公共环境安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城市空气质量、饮用水水质、重点污染源和农产品生产安全的监测,强化放射性物品、危险化学品监管。强化质量建设和治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农产品、食品、药品和餐饮等质量安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系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加强计算机网络及涉密信息安全防护,建立防护机制,保障信息安全。
第二节 加强各民族大团结
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重视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历史观、宗教观、民族观、文化观,牢固树立各民族“三个离不开”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着力提高各级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敢管、善管、会管宗教事务的能力。加强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增强各民族凝聚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三节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重大决策,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反分裂、反渗透思想教育,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有效遏制民族分裂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破坏活动。健全维稳应急机制,坚决打击“三股势力”分裂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把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各种黑恶势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保持良好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加强基层武装和民兵工作,充分发挥军警兵民“四位一体”的联防体系作用。加强边境管理,确保边防安全。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有效缓解和疏导社会矛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解决好城镇拆迁、就业再就业、农村土地和草原、农民工工资、军转干部安置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难点问题。
第十四章 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第一节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全力打造法制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问责制度,健全违法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全面实行信息公开,增强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全面落实AB岗零缺位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会审联审制度,逐步推行网上行政审批,提高办事效率。推进电子政务信息网络平台、数据交换中心、数字认证中心工作,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互动的门户网站体系。完善绩效评价制度,推动绩效评估制度化、绩效考核结果公开化。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和文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健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评估制度,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加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快国营牧场改制工作,促进国营牧场经济发展。
第二节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和管理,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良好环境。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健全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加融资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壮大担保能力,切实解决个体私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和经营能力。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节能减耗、减排治污,实现节约生产和清洁生产。“十二五”期间,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户数年均增长6%、12%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总产值、缴纳的税收年均增长16%、22%左右。
第三节 积极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监管,严肃财经纪律。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向民生和公共基本服务倾斜,向农村倾斜,向低收入者倾斜力度。狠抓增收节支,大力压缩不必要开支,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税收征管,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管理效能,促进税负公平。规范执法标准,推行执法公开公正。创新纳税服务方式,减轻纳税人负担。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各类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与机制,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效能。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重点做好农村信用社的深化改革工作,提高对农牧金融服务范围和水平。
第四节 建立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培育和发展生产资料、人力、技术、房地产和资本等要素市场。规范国有土地开发用地管理工作,深化土地市场建设,严格依照划拨用地范围审批用地,加大土地储备交易力度,做好土地市场交易与地价信息服务。大力发展人力市场,完善有利于劳动力流动的机制,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保障劳动者权益。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完善土地、水、电、暖、燃气、服务业等价格形成机制,加强价格监测预测,提高价格监管水平。积极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推进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与、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征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起较完善的信用体系。加大市场管理力度,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第十五章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节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广泛发扬民主,形成能够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形成能够全面表达、有效平衡、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协调机制。围绕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制定和完善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做好普法工作,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廉政建设,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力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健全村党支部领导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第二节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教育全市人民,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凝聚各族群众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力量。切实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不断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形成齐抓共管新机制,大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村)、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争创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城市,不断提高城乡社会现代文明程度。不断丰富和拓展“诚信、创新、和谐”的博乐精神,增强广大市民的自豪感、归属感、认同感。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健全国民经济动员体系。深入开展双拥活动,继续做好优待抚恤、退伍安置等工作。切实抓好精神文明主题创建活动,增强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第十六章 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准确把握发展趋势,科学谋划发展蓝图,努力创新发展模式,加强对发展的统筹协调,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全体共产党员要坚定不移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正确政绩观,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形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力量。
第二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及时分解落实规划中的发展战略、任务和政策,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并将其列入政府考核目标。发展规划主管部门要跟踪分析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及时向社会发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负责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跟踪分析。
第三节 做好规划执行的评估和调整审批
做好规划执行的中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保证规划顺利实施;加强规划执行完成情况的后评估,总结经验和问题,认真做好下一次的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健全规划的调整审批机制,在规划实施期间,当遇到区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它重要原因使实际经济运行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市人民政府需提出调整方案议案,报请市党委,报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实施。
第四节 加强规划纲要的宣传
面向社会、面向大众,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使实施规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规划意识,树立长远发展观念,自觉以规划指导各项工作,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确保规划提出的任务目标如期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