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281351(兼传真)
通讯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前程路5号楼A区304,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8000吨钢结构生产加工项目 |
博乐市东工业园区 |
博乐市三正彩板钢结构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沧州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新疆博乐市东工业园区,中心坐标为:东经82°8′20.340″,北纬44°51′22.580″。建设内容:新建一座3229.86m2生产车间,内设一条8000吨/年的钢结构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营,主要噪声为焊机、磁力钻、压缩机、切割机、剪板机、滚丝机、起重机等产生的,通过厂房隔声、固定设备设置减振基础等措施后,噪声排放可降至60~70dB(A)。并采取以下降噪措施:①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择高效、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同时加强营运期间对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②振动较强的设备加设减振基础,基础四周构建减振沟; ③车间内高噪声设备合理分布,避免集中放置,必要时对于产生噪声较高的设备设置专门消声、隔声设备房的措施;④建议建设单位合理安排工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把噪声影响降低在最低限度;⑤在生产车间外面种植绿化带;⑥为了保护车间内工人听力不受损害,本环评要求建设方按劳动保护措施,给操作工人发放生产专用耳塞等防护措施。项目设备运行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项目拟设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要求场所建设应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临时贮存场所应设防渗、防淋、防起尘、防晒。危废由专人负责收集,收集过程中按危废类别分类收集,收集容器采用危废专用收集容器,并及时送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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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