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要性
为建立健全博乐市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应急工作科学、有力、有序和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博乐市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通过理顺、完善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起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印发自治州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博州政办规〔202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博乐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正常生产生活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采取措施予以应对处置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响应迅速、协同应对;预防为主、平战结合;长效管理,落实责任。
五、主要内容
《预案》分为8个部分和3个附件组成。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及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分级5块内容;
2.组织指挥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包括指挥部及职责、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现场指挥部及职责、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工作组、专家组6块内容;
3.预防和预警机制,包括预防和监测、预警2块内容;
4.信息报告,包括信息收集、信息报告、信息报告的内容3块内容;
5.应急响应,包括Ⅳ级响应及Ⅲ级响应、Ⅱ级、I级响应、应急终止3块内容;
6.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2块内容;
7.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及宣传、培训与演练、责任与奖惩6块内容;
8.附则,包括管理与更新、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定与解释、预案实施时间4块内容。
六、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按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事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七、《预案》的落实
建立完善技术保障、通讯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制度,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对不服从指挥调度的失职、渎职的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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