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博乐市出台《博乐市基层“两站一队”建设实施方案》(博市政发〔2023〕22号),现将文件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着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为契机,坚持因地制宜,补齐短板,构建基层消防力量“两站一队”(即:乡镇场(街道)消防工作站、村队(社区)应急救援站(消防)、乡镇场消防专职队)新模式,着力解决基层消防基础薄弱、救援力量不足、“小火亡人”突出等难题,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结合《“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博乐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着力解决基层消防力量薄弱的突出问题,夯实末端火灾防控工作。
三、起草过程
扎实推进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着力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博乐市起草了《博乐市基层“两站一队”建设实施方案》,先后征求了31个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后,由博乐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经博乐市人民政府第十届1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6大部分内容。第1部分为起草文件的指导思想。第2部分为预计达到的工作目标。第3部分为组织领导。第4部分为“两站一队”具体的主要任务,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办公场所、车辆器材装备和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第5部分为“两站一队”建设的工作步骤,共分安排部署、典型培树、全面推广三个阶段。第6部分为工作要求,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指导推进和督导问效等方面进行了强调。
咨询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联系方式:0909-227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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