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㈠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㈡组织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㈢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林地、草地管理工作,编制林地、草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国家、地方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执行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㈣承担全市森林和草原资源的保护、发展与监督管理责任;拟订林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和草场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沙尘暴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
㈤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管理和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以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应急处置;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㈥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参与自然保护地法规的编制;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规划、申报、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博乐市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自然保护地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㈦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㈧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㈨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㈩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指导实施国家、自治区、自治州防护标准,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博乐市应急管理局,以博乐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草原预算内投资、博乐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博乐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在博乐市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等国际公约履行有关工作。
(十四)完成博乐市党委、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博州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实有人数52人,其中:在职人员2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4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博州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包括:新疆博州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决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4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资源管理办、自然保护地管理办、财务室。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885.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885.1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53万元。收入总计与上年相比,增加1586.05万元,增长122.04%,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生态护林员补助、博乐市海棠生态园水费、博乐市万亩生态供水及房建改造等项目经费增加。
本年支出总计2885.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884.53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4万元。支出总计与上年相比,增加1586.05万元,增长122.04%,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生态护林员补助、博乐市海棠生态园水费、博乐市万亩生态供水及房建改造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2885.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2.99万元,占63.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42.15万元,占36.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288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89万元,占20.48%;项目支出2293.64万元,占79.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42.99万元,其中: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842.9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与上年相比,增加654.65万元,增长55.09%,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生态护林员补助、博乐市海棠生态园水费、博乐市万亩生态供水及房建改造等项目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42.99万元,其中: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842.9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与上年相比,增加654.65万元,增长55.09%,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生态护林员补助、博乐市海棠生态园水费、博乐市万亩生态供水及房建改造等项目支出增加。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年初预算数1121.01万元,决算数1842.9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4.4%,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生态护林员补助、博乐市海棠生态园水费、博乐市万亩生态供水及房建改造等项目支出未纳入预算,年中追加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年初预算数1121.01万元,决算数1842.9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4.4%,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生态护林员补助、博乐市海棠生态园水费、博乐市万亩生态供水及房建改造等项目支出未纳入预算,年中追加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2.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89%,与上年相比,增加945.98万元,增长105.46%,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生态护林员补助、博乐市海棠生态园水费、博乐市万亩生态供水及房建改造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0.18万元,占3.81%。
2.节能环保支出(类)78万元,占4.23%。
3.城乡社区支出(类)44.31万元,占2.4%。
4.农林水支出(类)641.77万元,占34.82%。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3万元,占0.16%。
6.其他支出(类)1005.74万元,占54.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支出决算数为0.8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04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1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34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7.85万元,下降89.29%,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调整到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5.8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本年预算未安排。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数为6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6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死亡一人。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数为5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0.84万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生态护林员补助支出项目。
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0.33万元,增长435.3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博尔塔拉河护林防火工程占用湿地、林地手续费用支出项目。
7.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6.7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退耕还林补助支出项目。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数为44.3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4.3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博乐市海棠生态园2021-2022年水费项目。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518.9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79.12万元,增长52.7%,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调整到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17.9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万亩海棠水费和万亩海棠生态园监控设施等项目。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6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8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博乐市万亩生态供水及房建改造项目。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5.8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野生动物救助费和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维修项目。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支出决算数为62.7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57.11万元,下降47.64%,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湿地公园瞭望塔工程和湿地公园植被恢复项目。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97.8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支付各乡镇春季造林工程补助资金和退化林修复补助资金等项目。
1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0.3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G3018线精阿高速公路征占用林地个人补偿款项目。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支出决算数为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项目;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005.7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003.98万元,增长57044.32%,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林果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9.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9.9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43.75万元、津贴补贴137.71万元、奖金12.35万元、绩效工资48.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2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5万元、住房公积金35.27万元、医疗费0.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17万元、退休费4.89万元、抚恤金66万元、生活补助2.76万元、医疗费补助13.13万元、奖励金2.92万元。
公用经费19.26万元,包括:办公费5.18万元、物业管理费0.18万元、差旅费1.07万元、租赁费5.61万元、工会经费1.19万元、福利费2.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4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1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年初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燃油费和车辆保险费及车辆维修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未发生公务接待。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全年预算数相比情况:“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3.1万元,决算数3.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预决算一致,无差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全年预算数3.1万元,决算数3.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预决算一致,无差异;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1.3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1.3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经费。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新疆博州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6万元,比上年增加12.38万元,增长179.94%,主要原因是:调入3人,办公费、福利费、差旅费等支出增加;业务量增加,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8.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6.85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8.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8.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250.96万元,房屋910平方米,价值31.82万元。车辆6辆,价值83.47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2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7个,全年预算数2183.6万元,全年执行数1586.45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严控资金的拨付使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并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管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牧民提供的相关账户存在错误信息,原因:1、人员数量过多,各个乡镇场提供信息时没有仔细核对信息准确性;2、部分牧民提供了错误信息或是牧民自己的银行卡因长时间不使用已被冻结,没有及时解冻导致补助资金到位不及时。
下一步改进措施:在核对农户信息时与牧民解释清楚需要提供的信息,与牧民说明只能提供由本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他人的银行卡无法打款。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审核人:邱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