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汇富雅米蛋糕店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博乐市汇富雅米蛋糕店生产经营的巴哈力进行抽检,2023年9月14日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N0:XZJC230096-FC6076检验报告,检测数据显示该批巴哈力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 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于2023年9月1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该批次巴哈力已销售完毕,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销售该批次巴哈力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32元(叁拾贰元)。
二、罚款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
(三)企业上述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产生的问题,当事人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向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四)风险控制情况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的巴哈力,无库存,生产4公斤,销售了4公斤,抽样基数4公斤,抽样2.7公斤,无法召回,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日
审核人:李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