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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司法局四项举措促进行政复议工作

日期:2022年01月14日

来源:博乐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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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3日,博乐市党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博乐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依委办发〔2021〕5号),由市司法局代表博乐市人民政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博乐市司法局继续强化四项措施深化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㈠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学习,不断深化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制度。要切实把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依法纠错,稳妥办理相关案件,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尤其是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年初列出每月重点学习篇目,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做到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对复议工作人员要求必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㈡严格依法办案,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公会议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工作规定、行政复议工作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使行政复议从受理、答复、调查取证、审理到最终的决定,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科学畅通、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监督有力、指导精准、宣传见效的工作流程,

㈢转变工作方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把好行政复议行政办案的事实关、法律关、裁决关,运用好和解、调解结案方式,努力化解矛盾、平衡利益,实现“案结事了”,提高政府的社会公信力。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针对有可能化解的案子,根据双方当事人要求制定和解或调解方案,对于具体行政行为所存在的问题及时与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进行沟通,说明问题根源,尽最大努力去化解行政争议;对于行政行为被纠错数量较多的情况,可以对其开展专题指导。通过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等形式,督促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推动解决行政管理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从源头清除行政纠纷。

㈣加强工作保障,建立人员充足、队伍精干、职责明晰、装备全面、经费到位的综合保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配备,确保由2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审理案件。加强专业素质培训,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理论研讨、以案释法等,提高复议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设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不断加强办案基本装备,根据行政复议工作需要,配备录音录像设备、扫描仪等专用设备,保障办案条件。建立健全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经费保障机制,把相应经费需求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博乐市司法局

2022年1月14日


审核人:刘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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