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及责任科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服务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局办公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各单位、场馆)
2、《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印刷业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3、《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保护实施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文物局、博物馆)
4、《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管理条例》(旅游科)
5、《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化科)
6、《公共图书馆法》(图书馆)
7、《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运动员技术登记管理办法》(体育科)
二、重点普法对象
1、博乐市文旅局全体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
2、文化、体育、娱乐、旅游从业服务人员,经营单位业主、员工及服务对象。
3、社会大众。
三、重点任务推进落实计划
1.加强文旅局系统内法治教育。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宪法法律专题学习,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深入持续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加强全体职工法治教育。将宪法法律纳入本本台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托“法宣在线”网络学法平台和“法治博州”“学习强国”等平台,抓好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学习效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将文化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纳入重点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培训班不少于2次。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
3.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社会面的宪法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利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及“三八”妇女节、消费者维权日、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
4.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周一升国旗”、农牧民夜校、结亲交友、走访慰问等有利时机,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法治教育。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
5.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
6.完成市依法治市办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