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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博乐市税务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

日期:2020年06月09日

来源:博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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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及责任科室

(一)政治理论

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聚焦总目标,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决策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把理论学习作为履行职责的有效途径,抓好公民道德、民族团结、保密安全等教育(人事教育科牵头、各责任科室配合);

1.《宪法》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责任科室:法制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责任科室:纪检组);

3.中国共产党章程(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党风廉政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定理想信念,抓“关键少数”与管“绝大多数”相统一,营造全局清正廉洁的氛围。

1. 《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责任科室:纪检组);

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责任科室:纪检组)。

(三)税收法律法规

以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抓好依法行政、流转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政策、出口退税政策以及内控机制的学习,加强对各项税收政策的学习、领会,引导干部深入研究税收法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开拓干部视野,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水平,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到位。

1.《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责任科室:法制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资源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契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责任科室:税政股)。

3.《纳税服务规范3.0》(责任科室:纳税服务股)

4.《税收征管岗责体系及业务规范2.0》(责任科室:征收管理股)

(四)其他法律法规

宣传精准脱贫、环境保护、传染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动物防疫方面的法律法规(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法制股)。

二、重点普法对象

(一)博乐市税务局领导干部以及一般干部。

(二)博乐市辖区内所有纳税人。

(三)社会大众,例如学生、村民等等。

三、重点任务推进落实计划

1.推动税务干部学法用法

(1)抓住税务系统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机制,定期开展法律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自觉做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的模范。

责任科室:法制股、机关党委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2)健全税务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制度,把税收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廉政知识等专题学习,积极运用以案说法、税法宣传月等形式提高干部学法用法热情,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开展入职宪法宣誓,组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依托“法宣在线”网络学法平台和中国税务网络大学以及“法治博州”普法微平台,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学习。

责任科室:法制股、纪检组、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前。

(3)完善学法用法监督考核机制,坚持把依法依规办事作为检验税务人员学法用法成果的重要标准,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税务干部的重要内容。开展督察审计,发现内部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科室:法制股、纪检组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2.促进税务部门依法决策

(4)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意识,确定重大事项事前学法制度,确保决策内容、决策程序于法有据,依法进行。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定期开展纳税人座谈会、交流会,听取纳税人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责任科室:法制股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5)培育依法行政制度文化,落实税务系统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完善税收法律顾问、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等制度,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制度保障。

责任科室:法制股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3.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

(6)提高税务人员的法律素养和道德修养,树立阳光执法、文明执法理念,推进税收执法程序规范。严格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责任科室:法制股、人事教育股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底。

(7)大力宣传和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等税收工作规范,推动税收管理服务规范化。

责任科室: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8)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全面梳理税务部门权责清单,清理规范证明事项,并向社会公告。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创新税收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等三项制度。

责任科室:法制股、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4.全面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水平

(9)积极宣传税收法律法规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重点宣传纳税人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请减免税、延期申报纳税,申请行政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等,使纳税人全面、准确了解其在履行法定纳税义务的同时应享有的法定权利,培养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现代法治观念,切实增强纳税人的责任意识和维权意识,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科室:法制股、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税源管理部门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10)认真倾听纳税人呼声,利用大数据分析,准确把握纳税人合理需求,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着重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工作。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地区的纳税人,通过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解答咨询、举办专题培训班、发放税法知识读本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分层次开展税收法律、税收政策、税收业务等方面的宣传辅导,在第一时间对重要或新出台的税收法律政策进行解读,为纳税人提供统一、规范、权威的政策解读服务,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税法、遵守税法,切实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水平。

责任科室:纳税服务股、第一税务分局、税政股、法制股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11)突出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税法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树立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意识。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建立A级纳税人和“黑名单”纳税人,落实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加大奖优罚劣的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让诚信守法者畅行无阻,让失信违法者寸步难行,用纳税信用推动税收管理创新,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科室:纳税服务股、第一税务分局、法制股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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