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及责任科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四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办公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综治办);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大队);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办公室);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治超办)。
二、重点普法对象
㈠ 博乐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
㈡ 下属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㈢ 社会大众。
二、 重点任务推进落实计划
⒈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交通系统普法的首要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2.深入学习宪法。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宣传相结合,组织开展好第十七个宪法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全民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引导我系统干部群众自觉成为宪法的拥护者、捍卫者。
责任科室:办公室、各科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3.深入宣传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疫情防控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引导群众依法履行防疫义务,有序参与防控工作。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4.加强单位职工法治教育。将宪法法律纳入我单位学习教育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同时,依托“法宣在线”网络学法平台,抓好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学习效果。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5.加强以案释法。采取网上观看或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促进普法责任落实。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6.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社会面的宪法宣传。利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及“三八”妇女节、消费者维权日、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7.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周一升国旗”、农牧民夜校、结亲交友、走访慰问等有利时机,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法治教育。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8.加强《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和自治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9.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终期检查验收,总结宣传普法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0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