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及责任科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密法及实施条例》(四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局办公室);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管办);
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工资办);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保办);
5、《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院);
6、《去极端化条例》《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就业办);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监察大队);
二、重点普法对象
(一)博乐市人社局全体干部职工;
(二)各乡镇、街道劳保所工作人员;
(三)用工单位和广大劳动者。
三、重点任务推进落实计划
1.加强本局人社系统内部法治教育。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宪法法律专题培训,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年内举办1期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讲座,并扩大到局机关全体人员。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扶贫中心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2. 依托“法宣在线”网络学法平台和“法治博州”普法微平台,抓好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
责任科室:聘管办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3. 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各类宪法宣传。利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及大型招聘会等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
责任科室:劳动监察大队、职就办、社保办、人力资源市场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4. 发挥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功能。劳动仲裁院工作人员在法律服务过程中结合案件事实,有针对性的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责任科室:职就办、社保办、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5. 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农牧民夜校、结亲交友、走访慰问等有利时机,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法治教育。
责任科室:“访惠聚”工作队、全局各科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