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及责任科室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工委)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经工委、教科文卫工委)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代表人事工委)
4. 协助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办公室、法工委)
二、重点普法对象
1. 博乐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及全体干部职工
2. 人大代表
3. 社会大众
三、重点任务推进落实计划
1.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找准人大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切实履行好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责使命。制定并落实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培训、讲座等学习活动,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责任科室:机关党组、党支部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2.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加强宪法实施,依法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继续开展好国家宪法日活动,大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社会增强宪法观念。
责任科室:法工委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3. 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监督权,切实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用好。坚持“执法检查必须严格、监督必须有力度”,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执法检查,以检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宣传实施,保证人民合法利益得到维护和实行。
责任科室:财经工委、教科文卫工委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4. 加强各级“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室”“代表联络站”建设,推进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宣传群众,进一步落实好“双联系制度”、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和座谈制度,积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宣传好、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
责任科室:代表人事工委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5.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格按照组织法和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不断规范“一府一委两院”人事任免议案内容和办理工作程序,做好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工作。协助博乐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进一步细化宪法宣誓程序,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激励和教育任职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工委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6. 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相结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充分借助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周一升国旗”、结亲交友、走访慰问等有利时机,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法治教育。
责任科室:各委办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7. 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终期检查验收,总结宣传普法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