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求,博乐市团委结合实际,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二、重点普法对象
(一)博乐市团委、各乡镇(场)、街道团(工)委全体党员干部;
(二)全市各族青少年;
(三)社会大众。
三、重点任务推进落实计划
1.加强博乐共青团系统内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工作。一是定期组织单位党员干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用好“法宣在线”学习平台,定期参加测试和考试,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组学习计划。结合“青年大学习”、“党风廉政教育月”、党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并将党内法规教育作为从严治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抓好团干部队伍建设。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
2.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在“宪法法律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全民禁毒月”,面向全市各族青少年和基层群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三是将法律宣传活动融入“红领巾小课堂”、“夏令营”、“周末营”等共青团品牌实践活动中,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四是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宣传活动融入到“民族团结一家亲”、“结亲周”、周一升国旗工作实践中去,进一步增强普通群众的学法用法意识。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
3.建立共青团系统宣传矩阵,推进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努力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充分发挥“博乐市团委”微信公众平台的作用,线上做好舆论引导,线下开展好活动,做到线上线下相结合,努力打造共青团官微平台,充分发挥网宣员和网络文明志愿者作用,传播网络正能量。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常态化开展理论政策宣讲。高标准高质量组建“青年讲师团”,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去极端化、脱贫攻坚、民族团结、反分裂斗争教育等为主要内容,走到青年身边面对面宣讲党的理论和武装,不断提升青少年理论政策学习水平。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
5.加强基层团委干部的法制教育,将宪法法律纳入本市团委系统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提升基层团委的法治素养。2020年内,举办1期团委系统业务培训班。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
6.继续做好法治信息的搜集和报送。进一步加强对单位信息员的培训,注意法治相关信息的及时搜集和报送,保质保量完成每季度信息报送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抓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扎实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牵手行动”,尤其是针对收押判刑、教育培训两类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做到因类施策、因材施教,“一对一”帮教转化,做好“9+X”平台子系统及时更新录入。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