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及责任科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公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四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办公室)
3.《行政复议法》、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综合业务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监察支队)
5.《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与环保执法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环境监察支队)
二、重点普法对象
1.博乐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
2.生态环境行政工作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
3.社会公众。
三、重点任务推进落实计划
1.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内法制教育,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定期组织干部开展保密法、档案法等法律专题培训。依托“法宣在线”网络学法平台和“法治博州”普法微平台,抓好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与本系统专业法的学习结合起来,增强学习效果。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2.深入持续加强宪法及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2020年内,举办2期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讲座,并扩大到局机关全体人员。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围绕执法对象、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充实、细化环保系统普法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环保执法工作的全过程。2020年内,举办1期环保法业务培训班。
责任科室:环境监察支队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4.认真完成好博乐市2020年工作要点中相关工作,围绕服务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大扶贫、大数据和大生态战略行动,切实找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开展法治宣传。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5.开展《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自治区相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宣传活动。
责任科室:环境监察支队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6.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和国家、自治区相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宣传活动。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科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7.做好“六·五”环境日宣传。围绕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六·五”环境日主体和活动部署,结合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月活动,针对热点环境问题,拓宽宣传渠道,精心策划形式新颖、参与广泛、传播力强的宣传活动,结合本地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组织哦开展公众易参与、乐参与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做好前期预热、国家主场活动和本地活动的宣传推广,为环境日营造浓厚氛围。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