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及责任科室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四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普法与依法治理办);
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社区矫正办);
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基层办);
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基层办);
⒌《法律援助条例》《自治区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办法》(基层办);
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办);
⒎《人民调解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办);
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行政复议(应诉)执法监督办);
⒑《自治区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应诉)执法监督办)。
二、重点普法对象
㈠ 博乐市司法局领导干部、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
㈡ 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等;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家属、安置帮教人员家属等。
㈢ 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对象。
㈣ 社会大众。
三、重点任务推进落实计划
⒈加强局司法行政系统内法治教育。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宪法法律专题培训,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或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年内,举办2期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讲座,并扩大到局机关全体人员。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⒉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教育。将宪法法律纳入本市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素养。年内,举办1期司法行政系统业务培训班。同时,依托“法宣在线”网络学法平台,抓好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与本系统专业法的学习结合起来,增强学习效果。
责任科室:办公室、基层办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⒊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组织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等在法律服务过程中结合案件事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加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成高质量的司法行政案例库。
责任科室:基层办、普法与依法治理办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前
⒋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社会面的宪法宣传,充分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博和“零壤博乐零距离”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利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及“三八”妇女节、消费者维权日、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
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办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⒌完善法治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利用“博乐市政务网”平台公布普法责任清单,对专业法律法规进行解读释义,发布以案释法案例等。
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办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⒍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面向社会做好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等服务。
责任科室:基层办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⒎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周一升国旗”、农牧民夜校、结亲交友、走访慰问等有利时机,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法治教育。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办、行政复议(应诉)执法监督办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⒏ 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面向社区服刑人员、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为《社区矫正法》的正式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办、普法与依法治理办
完成时间:2020年8月前。
⒐加强《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和博乐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年内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责任科室:行政复议(应诉)执法监督办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⒑做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市直机关“七五”普法规划终期检查验收,总结宣传普法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
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办
完成时间:2020年10月前
⒒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在全市开展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活动。在系统内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场所和窗口以及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推进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场馆、基地等阵地建设。组织发动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创作具有正能量、有感染力的微电影、微视频等优秀法治文化作品。
责任科室:基层办、普法与依法治理办
完成时间:2020年10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