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及责任科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自治区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法律。
二、重点普法对象
㈠ 博乐市国资委机关领导干部。
㈡ 出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职工。
㈢ 社会公众。
三、重点任务推进落实计划
1. 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宪法法律专题培训,组织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加强行政工作者的法治教育。将宪法法律纳入行政工作人员培训计划,作为行政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建考核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2. 规范法规文件起草发布程序。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和政策解读机制,除依法不宜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外,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发布规范性文件时,要将政策解读作为必经程序。及时宣传解读新修订、新出台的涉及国资监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3.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宪法法律宣传月”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将《宪法》学习列入国企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把宪法学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作为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将学习宪法作为企业党支部“三会一课”必学篇目,抓在日常、学在经常;我委组织宪法知识考试,从而推我委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打牢思想基础;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组织领导干部宣讲宪法活动。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中旬
4.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周一升国旗”、农牧民夜校、结亲交友、走访慰问等有利时机,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法治教育。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5.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把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纳入企业文化建设总体部署,努力使法治文化贯穿于法治实践各方面,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引导力。利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及“三八”妇女节、消费者维权日、国际禁毒日、下企业调研等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6.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加强普法责任制履行情况的考核评估,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根据有关规定,表彰奖励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普法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