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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

日期:2020年05月30日

来源:博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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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宣传的法律发法规及责任科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四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责任科室:第一检察部)

3.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责任科室:第一检察部)

4.宣传贯彻《检察官法》《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责任科室:政治部)

5.贯彻落实以案释法制度(责任科室:第一检察部)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责任科室:第二检察部)

7.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宣传,使群众了解司法救助的范围、条件、程序等,权利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知晓率和救助精准度。(责任科室:第三检察部)

二、重点普法对象

㈠博乐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员额检察官和全体干警工作人员。

㈡深入推进青少年学法用法,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着重做好暑期青少年普法实践活动。

㈢加强企事业单位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开展“法律进民企”活动,结合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证办理、人员招聘、上岗培训等工作,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㈣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当事人。

三、重点任务推进落实计划

1.加强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内法治教育。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宪法法律专题培训,组织领导干部及全体干警旁听行政诉讼或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提高领导干部及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支部学习重点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效。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治部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2.加强检察院干警的法治教育,将宪法法律纳入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提升干警的法治素养,同时,依托“法宣在线”网络学法平台,抓好重点普法及法律法规的学习。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治部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3.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建立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组织员额检察官、书记员等工作人员在法律服务过程中结合案例事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责任科室:第一检察部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4.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博乐检察微信公众号”、“博乐检察微博”等新媒体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利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及“三八”妇女节,消费者维权日、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

责任科室:本院各科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5.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抓好“严打”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宣教和释法说理力度,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树立质量意识,降低“案—件”比,瞄准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的法律监督总体布局持续发力。

责任科室:第一检察部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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