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及责任科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市统计局各科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市统计局各科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市统计局各科室)
4、《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市统计局各科室)
5、《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市统计局各科室)
6、《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市统计局各科室)
二、重点普法对象
㈠博乐市全体机关领导、干部职工、基层统计干部;
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㈢社会大众(全体公民)。
三、重点任务推进落实计划
1、加强本局系统内法治教育。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宪法法律专题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年底党建考核内容,不新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责任科室:党建办公室、局机关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2、将宪法法律纳入本局长期规划,积极参与由市司法局组织的相关培训。同时,依托“法宣在线”网络学法平台,抓好重点对象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与本系统专业法的学习结合起来,增强学习效果。
责任科室:局机关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3、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宪法法律宣传月”“12·4”
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社会面的宪法宣传,充分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博和“灵壤博乐”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利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及“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维权日、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
责任科室:局机关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4、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访惠聚”驻社区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周一升国旗”、入户走访、干部下沉等有利时机,开展面向基层群众开展法治教育。
责任科室:局机关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5、配合司法局做好“七五”普法规划检査,总结宣传普法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立查立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科室:局机关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6、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宣传,通过学习不断规范全体干部的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责任科室:局机关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