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及责任科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性病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处方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市卫生监督所监督科)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卫生监督所审证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护士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市卫健委医政办)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市卫健委计划生育综合办、执法监督办)
二、重点普法对象
㈠博乐市卫健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干部、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行政执法相关人员。
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医护人员。
㈢饮用水供水单位负责人、公共场所负责人、涉及职业卫生防护的企业健康管理人员。
㈣医疗管理机构、计划生育、疾病预防控制、健康管理等工作的服务对象。
㈤社会大众。
三、重点任务推进计划
1、加强市卫健系统内法治教育。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宪法法律专题培训,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或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各支部党建考核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责任科室:卫健委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2、加强市卫健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将宪法律纳入市卫健系统各单位年度学习工作计划,全面提升卫健系统领导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依托“法宣在线”网络学法平台,抓好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与本系统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增强学习效果。
责任科室:卫健委执法监督办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3、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结合医疗市场乱象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定期上报以案释法案例。
责任科室:卫健委执法监督办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4、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系统内宪法宣传,充分运用“世界人口日”、计生协会日、“消费者维权日”、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
责任科室:卫健委执法监督办、计划生育协会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5、完善法治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利用“博乐市政务网”平台公布普法责任清单,对专业法律法规进行解读释义,发布以案释法案例等。
责任科室:卫健委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6、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相结合,充份利用“周一升国旗”、农牧民夜校、结亲交友、走访慰问等有利时机,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法治教育。
责任科室:卫健委学会办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6、加强《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宣传,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责任科室:卫健委执法监督办、医政办、监督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7、做好卫生健康系统和委机关“七五”普法规划终期检查验收,总结宣传普法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
责任科室:市卫健委执法监督办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8、加强委机关文化建设。依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场所,建设法治文化阵地。
责任科室:市卫健委执法监督办、各级医疗卫机构。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