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博乐市公安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经验做法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第一议题”制度。市公安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一规划两纲要”等内容纳入党委(扩大)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民辅警入职、晋升考核的必训内容。二是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一规划两纲要”责任分解,进一步明确了今后法治建设的工作重点、工作方向。市局主要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于法治建设工作亲自抓,亲自督办,下发工作督办10余期。三是根据市依法治市办的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制定了市公安局法治建设、八五普法专项工作考核细则,对各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季度绩效考核4次。2023年以来,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30余次,局长讲授法治课3次,专题党课2次,组织全局民警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专题培训21期。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诫勉谈话11人、提醒谈话31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领导干部依法办事。
(二)加强执法培训,提升主体能力素质。
市公安局通过“每日一学、每周一课、每月一考”、“执法能力提升培训”、专题法律讲座等经常性的执法培训活动,组织民辅警开展法律法规和公安业务学习,法制部门还成立了执法服务小分队,常态化开展基层执法“送教”活动,执法队伍法治观念和依法办案能力显著提升。目前,除新录用公安民警外,在编在职的执法勤务民警均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1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7人取得法律职业证书(2人为公职律师),兼任市公安局法律顾问,为市公安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保障。
(三)依法全面履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公开制度,依托博乐市政务网,主动公开职责权限清单、办案办事流程等600余项,落实“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机制,检查各类行业场所400余家、4场大型活动安保,发现问题200余处,检查结果定期公示,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市公安局为基层所队、办案区、服务窗口、信访接待室等执法民警,配发了执法记录仪180余部、采集站23台,实现了对执法行为全流程动态监管。案件录入警务综合平台率达95%以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法制大队专门负责案件的监督审核把关,认真履职尽责,加大监督审核力度。局裁行政、治安案件均由法制大队审核后作出,所队自裁案件全量纳入法制部门监督。市公安局也不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然出台的情形。
二是严格落实刑事案件“双统一”制度。市公安局加大了对刑事案件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做到统一审核、统一报捕起诉。对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适时邀请检察院提前介入指导,有效落实对案件侦查活动中的监督,市公安局共立刑事案件774起。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检察院提前介入32起,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三是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4小时持续加强对全局接处警、受立案、办案场所、涉案财物等执法环节执法监督。2023年以来,法制部门共审查共审查接处警41088起,审核治安行政案件1507起、刑事案件1093起,印发各类《工作通报》65期,《工作提示》477期,发现纠正问题1750余起。市公安局未发生过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体外循环等执法安全问题。
四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于行政执法单位移交至市公安局涉嫌犯罪的案件,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统一进行审查、登记。今年以来,接受行政执法单位、检察院移送案件1起。
五是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能,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制定了《博乐市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博乐市公安局人民警察执法过错终身责任追究规定(试行)》等制度规范,共追究执法过错5案8人。
六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2023年以来,市公安局共有7起行政复议案件,州局复议5起,市政府复议2起,4起维持,1起撤销,2起正在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起,驳回诉讼请求1起,原告撤诉1起、驳回2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四)深化服务改革,提升群众满意程度。
一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市公安局及时认领、完善了30项户籍业务事项并予以发布,开通了“交管12123”手机APP车驾管业务等25项互联网服务项目,在全市设立便民服务网点50余个。通过互联网、手机APP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办理相关车驾管业务282674笔,受理各类身份证、户籍业务89550笔,接待办理出入境业务2000余人,推动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推进“警民互动”,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各派出所发挥警民联系卡功能,通过基础工作收集、风险防范提示等工作征集社情民意。大力推行“微警务”,创建了楼栋、单位法人等微信工作群,畅通参与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构建多元调解体系。坚持“源头”化解,东风派出所成立以“庭所对接、民调入所、律师进所”的东风调解室,实现“三调联动”,及时为群众提供有效的矛盾纠纷调解和法律咨询服务。组成以双联户代表、楼栋长中产生的“东风大妈”参与调解的模式,打造了博乐市品牌调解室,做到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零上交,调解成功率100%。东风派出所于2021年获得了自治区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称号,为全局各派出所争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发挥了榜样和带头作用作用,提升了公安机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下发了《博乐市公安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共开展法治宣讲20余场次,普法宣传67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万余册(页)。参加“997”法治栏目进行普法宣传10场次,依托平安博乐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宣传平台,发布普法视频120余期。
(五)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在州、市统一领导下,我们成立了联合反诈中心,制定了《博乐市公安局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方案》,成立了市局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及高危群体进行精准宣传,与全市机关及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签订承诺书,利用“平安博乐”微信公众号推送预警信息40余篇,向615个三级反诈微信群推送预警信息200余篇,覆盖群众达10余万人,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制定了《博乐市公安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把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全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总牵引,编撰《扫黑除恶涉网络违法犯罪类法律汇编》,为扫黑除恶、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顺利、持续开展提供法律支撑。2023年以来,共立盗抢骗案件435起,破获233起,较去年同期相比,立案率下降27.15%,破案率上升7.23%。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124起,破件114起,较去年同期相比,立案下降11.39%;破案率上升27.13%,涉黑涉恶犯罪案件0起,同期无变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理解不够。对于法治建设的核心要义理解不够,把握不深,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专题研究和具体规划的力度有所欠缺。
(二)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还有待提高。重上级指示、轻法治原则,重行政效率、轻行政程序等问题还是或多或少存在。
(三)法治文化建设形式单一。法治文化形式单一,配套建设不足,法治文化阵地缺乏观赏性和教育性,实效性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继续坚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强化理论学习的成效性,提升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法治公安建设力度,提升利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继续全面推行执法公开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案件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法治培训教育,教育引导全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全警执法能力、执法素养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三是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推进审批服务高效化、便利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营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把法治建设普法宣传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组织开展好本局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考核。严格要求、及时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合法有效。不断创新、严格落实民辅警法治教育培训制度,着力提升民辅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人民群众的新问题、新需求的能力,真正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满意度和安全感。
审核人:吴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