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法治政府建设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工作实际现将我乡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根据博乐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乡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贯彻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信用、权责统一。同时,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及时办理答复。三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服务模式,推行“一窗受理”服务。在综治与网格化服务中心推行“一窗受理”服务,整合重组大厅资源,优化大厅功能布局,按照“一次办结、群众满意”的标准,充分考虑群众需求。2021以来,乡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受理办理业务700余件,其中帮办代办200余件;各村队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受理办理业务200余件,其中帮办代办100余件,上门服务50余件。四是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在行政审批、商事制度、投资项目审批上主动服务。及时调处化解各类营商纠纷。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3次,切实提高企业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在全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排查各类社会不稳定因素,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五是健全依法行政体系。组织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2021年以来,清理规范性文件1件,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
二、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能力
强化重大决策审查制度,在涉及乡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重大问题上,始终坚持由分管部门提出议案,分管领导先期审查,最后提交班子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防止行政决策的随意性,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同时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2021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审核修改合同3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70余件,开展法治讲座8场次,培训3场次。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执法能力
一是积极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办人员参加自治区统一执法考试。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到各部门、各村队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加快推进普法责任制的全面实施。完善法制阵地建设,努力将普法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
三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坚持日常工作中对乡、村两级干部应急能力进行培训、进行实战演练,提高突发事件中的应急预防能力,对于各类隐患事件进行常态化排查,有效防止各类事件的发生。2021年以来,全乡共开展各类应急演练200余场次。
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为民服务能力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综治信访司法维稳机构的主阵地作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行动,建立健全日常排查化解、分析研判、重大矛盾纠纷统筹处理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探索重点领域调解机制,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全乡14个调委会,44名人民调解员,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00余件。
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规范性,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效果。2023年依法应诉1宗,召集讨论会3次,统筹相关责任部门及乡法律顾问,研判分析案件情况,拟定案件应诉方案。乡党委主动作为,最终诉讼人和被告达成协议,诉讼人自愿撤诉。
三是通过党务政务公开等形式加强监督。制定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分工,落实党政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德述法制度。认真做好贝乡新媒体端、政府网站信息维护,定期更新信息,及时公布工作动态、财政收支、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增加工作透明度,规范权力运作,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和责任在法治的阳光下运行,有效防控廉政风险。2021年以来,微信视频号、抖音账号公开信息400余条,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00余条。
五、健全信息科技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通过云视频会议系统从乡到村的多场景覆盖,保证政府单位间工作传达畅通无阻。同时,实现了包括政府办公会、党建党风培训会、远程应急指挥会议等在内的云视频会议多场景应用。2021年以来,利用云视讯开展法治会议、法治培训等3场次,连线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人次。
六、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法学知识资源进行线上学习,通过干部晨学微信群推送等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一步拓宽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法治示范户”培训工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奠定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全乡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自治州民主法治示范村”7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全覆盖。
审核人:黄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