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宪法法律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作为党校主体班必学课17次,作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670次。二是通过专题交流研讨、“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23次,年内在市委党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2期。三是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于今年2月申报全国法治政府综合示范创建市,已顺利通过网报资料审核。
(二)加强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持续推进博乐市政府部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更加法定化。目前博乐市29个部门已完成权责清单工作,共计3454项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215项,行政处罚2429项,行政强制154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给付31项,行政裁决10项,行政确认59项,行政奖励72项,行政检查303项,其他行政权力173项。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博乐市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一系列文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及律师事务所深入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25场次,切实做到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从“重处罚”向“重指导”转变。建立常态化包联企业落实问题诉求“全解决”“博阿精通办”“博温通办”等工作机制,推出157项政务服务事项州内协同办理,最大限度的提高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效率。三是全面深化简政放权,推动“证照分离”“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覆盖,统筹推进“未诉先办”“不诉自办”业务新形态,今年以来,累计为企业和群众办理各类事项20万余件。
(三)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政府治理法治化。一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博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面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4年以来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提出意见22条。二是严格备案审查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度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废止7件;清理政策性文件177件,废止17件(其中以市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16件,以市人民政府部门名义印发1件)。
(四)加强决策程序制度建设,提升行政决策质量。一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及时编制《博乐市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根据实际情况于10月及时调整更新目录1次。二是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坚决避免“顾而不问”。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服务977次,参与调解302次,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和合法性审查工作214次,参与代理诉讼21次,出具审核意见87份。
(五)加强行政执法机制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出台《博乐市乡镇(街道)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清单》,对赋权事项进行行业领域法律培训,让基层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今年以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相关培训2场次,分批换发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件577人。二是以柔性执法方式为抓手,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实施“首违不罚”,引导当事人自行纠正或杜绝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办理首违不罚案件21起(免于处罚2.85万元)、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后不予行政处罚案件25起、减轻处罚27起、免于行政强制案件8起。三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如市场监管内部抽查26批次,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开展艺术培训、文化市场等行业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51批次752户,内部双随机24批次109户,其中责令改正29户,立查立改17户。四是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博乐市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等文件,聚焦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的14个执法单位,随机抽取141件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2次,对发现的五大类100多个问题现场反馈,切实提升执法水平。
(六)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统筹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盯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明确10个方面29条具体措施,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场所4.1万家次,发现一般问题隐患8968项,整改率97.8%;排查重大事故隐患41项,完成整改39项,行政处罚64次,罚款163.798万元。二是坚持实战导向。开展综合性、专业性应急演练,全市相关行业部门演练计划共计79场次,目前已完成60场次。修订完善各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预案16件,结合实际需要,增设贝乡、阿场两个前端代储点,储备物资720件。
(七)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到一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以“一个窗口”对外,截至目前,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5件,同比增长150%(其中不予受理11件,案前调解3件,受理41件)。在11个基层司法所全部设置行政复议代办点,全面统一标准、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图。二是印发《博乐市关于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并建立信息共享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为,制发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提示函6份,对参与诉讼主体进行提醒。截至目前,市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博乐市行政主体行政诉讼案件1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败诉率0。三是在行政服务中心打造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等为一体的法治综合服务中心。截至目前,接待来访群众741人次,提供法律咨询499次;提供法律援助237件,调解案件86件。四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截至目前,调解成功6909件,调解成功率98.9%,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89次,化解复杂疑难纠纷411件。
(八)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不断规范网上公布流程,印发《博乐市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26个重点栏目的公开内容和要求,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等27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达到100%。二是持续加大拖欠企业账款清理力度,依法实施失信惩戒。开展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欠款专项整治活动,截至2024年5月30日,博乐市累计偿还台账内欠款15627.29万元,清偿率100%,完成自治区偿还任务。
(九)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组织28个部门认领维护953个事项,认领发布率100%;11个乡镇场(街道)对应认领发布484项,认领发布率100%;161村队(社区)对应认领发布4669项,认领发布率100%,做到市、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同源发布更新。二是严格实施博乐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综合评价体系,提升窗口服务意识、办事效率。截至目前,收集“好差评”27341条,好评率99.9%。三是将199项政务服务事项纵向延伸至各乡镇场(街道)、村队(社区),统一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上办理总入口。截至目前,现场办件25032件,帮办代办19253件,上门服务5132人次。实现“跨省通办”事项100项办件2694件、“疆内通办”事项275项办件12283件。四是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1个,组织18个部门对自治区上线试运行“高效办成一件事”进行培训5次,办理541件。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截至目前,已梳理告知承诺事项38项、容缺受理事项26项,告知承诺事项办理12358件,容缺受理事项办理3497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存在学用结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不明显,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意识和能力不强。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科学、不到位。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到位,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界定不清,目录编制不科学,未严格履行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程序。三是基层行政执法力量薄弱、能力不强,执法程序不规范。乡镇(街道)赋权滞后,基层执法人员承接能力与承接事项不匹配,专业化水平不高。四是数字化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差距。当前我市在线服务水平层次较低,以服务为导向的办理类业务还需进一步深化,数字人才较为匮乏,部门间数字资源配置不够合理。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是紧抓“关键少数”,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一规划两纲要”等内容的深入学习贯彻,全面提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认真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时动态调整更新博乐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和向社会公布的程序。三是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同时深化乡镇场(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大街道综合执法人员专项培训力度,提高一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四是加快博乐市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同时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审核人:梁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