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㈠认真组织学习,树牢法治观念
按照计划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过集中学习、领导班子会议、个人自学等方式,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职责规定》)原文,领会《职责规定》基本精神,深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㈡切实落实责任,深入依法治乡工作
充分发挥乡党委、政府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决策,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査,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与北京(乌鲁木齐)大成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实现乡及村队法律顾问全覆盖。
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乡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博乐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行政调解规定,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
㈣认真实施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入户
乡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制定“八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结合“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多角度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乡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也存在一些问題,主要表现为: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二是部分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村干部文化水平较低,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适应较慢。三是法治宣传深度广度还不够。一些群众法制意识不强,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意识不高。
下一步,我乡将继续贯彻落实《职责规定》,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完善学法用法机制。进一步加大法治部门建设宣传贯彻培训力度,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法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人员素质。通过自身培训和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达到加强执法能力的目的。
二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遵照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政策性文件制定过程,发挥顾问作用,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进一步规范乡行政执法行为,防止和减少行政干预、说情风的发生,以达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目的。
三是深入推动法治入户。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审核人:黄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