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博乐市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依法治疆总要求,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博乐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整体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在中国式现代化中推动了博乐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实施方案》,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今年以来,博乐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8次,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普法学习300余场次;开办述法大会1场次;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等各类法治培训班80期,培训人员5223人次;组织干部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共计3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6000余人次。
(二)扎实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切实发挥三级维稳指挥体系“调督查改”作用,不断深化站室合一、警网融合勤务机制和警长负责制,采取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等方式,推动“警网融合”管理联动和“1分钟3分钟”警情拉动测试实战化、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积极引导信教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年共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8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打造示范点1个,建立法治书屋、制作宣传栏11个、开展“四进”活动8次。
(三)不断优化政府职能,营造更加优质营商环境。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审议,充实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实现全市64个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参与政府行政决策事项41件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28件次,代理诉讼案件21起。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2023年共调整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3454项。二是高标准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所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全部入驻,全面深化简政放权,梳理工作清单,确认权力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等,办结时间压缩45%、精简材料36%。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现一般性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建设工程审批时限压缩到60个工作日;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将困扰企业群众“多头跑、多处跑”的事项梳理整合为“一件事”。创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机制,统筹推进“未诉先办”“不诉自办”业务新形态,着力推动“被动办理”向“主动治理”转变。三是印发《博乐市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博乐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从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优化政府采购监督方式、提升获得信贷便捷度等19个方面提出106条具体措施,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成立重大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增设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挥部,依托博乐市自治州“博阿精”“博温赛”两个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心优势,优化六大产业布局,细化产业链,使产业发展定位更准确、抓手更有力、路径更清晰。
(四)严格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评估,彻底清理。2023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4件,其中继续保留20件、废止4件;清理政策性文件43件,其中继续保留35件、废止3件、失效5件。
(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由部门上报市政府审议的决策事项,进一步落实会前复核制度,重点复核合法性审查程序程序是否确实,确保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前前置法定程序履行到位,杜绝以会签代替集体讨论,充分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合法化。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规则,及时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持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采取各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设立政府门户网站重大行政决策查阅专栏,广泛听取意见,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2件。
(六)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市33个执法单位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共有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41人,已分批换发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件443人,组织28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博乐市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1场,分批组织186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收集问题线索60条,针对“执法不规范问题”处理干部1人。二是印发《博乐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聚焦城市管理、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等执法领域,随机抽取68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形成专项通报,督促执法部门举一反三、及时整改。
(七)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应急处突能力建设。成立博乐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由市长担任总指挥,下设21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出台、修订、完善博乐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自然灾害救助、地震、防汛抗旱等应急预案,健全完善“两委三部”指挥体系,不断提升公共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编制下发《博乐市2023年应急演练计划》,对上报的47场专项演练计划进行梳理排期,策划地震、矿山、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等大型综合应急演练4次,各行业单位及乡镇场(街道)开展地震和消防疏散等各类演练1431场次,参与17523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地震、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矿山等单位协同作战、信息化联动应急响应能力。
(八)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只进一扇门、最多访一次”的工作机制,打造集合信访调处区、劳动监察仲裁区、司法调解区、退役军人服务区、诉讼服务区、联合接访区等多个功能区的博乐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2023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38件,调解成功率100%。二是用好用活基层“法律明白人”。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开展四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创建“全国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利用各乡镇场“法律明白人”活跃在群众身边,随时找得到、用得上的优势,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反映农牧民群众法律需求的特点,编写《法律明白人培养手册》,启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提升642名“法律明白人”综合素质,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各类问题。
(九)严格规范行政权利运行。一是坚持信息公开,抓好“双公示”和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联合奖惩和信用分类监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2023年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214次,抽查各类市场主体2087户。发挥政务督查“利剑”作用,建立“345”督查工作法,开展政府督查12次,通过政府督查督办催办事项796件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0件、政协委员提案67件,满意率达99%,成为2023年全疆唯一被授予国务院“免督查”激励的县级市。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到一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以“一个窗口”对外,形成一支稳定、专业的行政复议人员队伍,2023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5件,2件延期,其他均依法依规办结,切实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现制度化,应诉水平不断提高。二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对全市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完善,规范网上公布流程,2023年博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共6740条,其中政府文件73条,配套政策解读73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依申请公开邮寄件9件,均按时答复。
(十)数字赋能法治政府建设。以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为载体,打造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充分利用数字城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板块,将主城区按街道划分为责任网格,利用技术手段全天候对主要路段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立体化管控,重点监管车辆违停、占道经营、违章建筑等“秩序乱象”,有效解决长期掣肘城市发展的管理突出问题。通过推广“智慧博乐”小程序、城市管理“随手拍”等方式,让群众轻松变身“城管监督员”,真正做到让老百姓成为城市的“主人翁”,打通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依托视频智能分析技术,创新推出“隔空调度”柔性执法新模式,实现对机动车违停、流动摊贩、道路保洁不力以及商铺出店经营等问题的智能分析和识别后,立即“隔空喊话”进行提醒,对喊话劝导无效、违规不整改行为,指挥中心再通过平台派单,精准转交给附近执法中队队员现场处理。
(十一)加快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市党政主要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主持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专题学习、研究、部署“一规划两纲要”、“八五普法”规划、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组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博乐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各部门日周月动态报送模板》等,督促各部门(单位)按时上报动态信息及示范点位相关材料、典型做法,2023年共形成周动态36期、月动态10期。前往四川省、陕西省、武汉市和克拉玛依市考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先后召开7次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有序推进示范创建活动,顺利通过自治区依法治疆办实地评估,成为全疆四个被推荐国家的创建县市之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还有差距。政务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数据孤岛”的现象,部门间互联互通率有待提高。同时主动服务企业缺乏有力抓手,解决企业痛点、难点问题举措不多,了解企业需求不够精准,推进企业发展动力不强。二是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少数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不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工作耐心不够,执法态度有时比较僵硬。个别部门在行政审批时专注自身职责、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有时还存在相互推诿情况,办事效率有待提高。三是数字化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差距。在线服务水平层次低,还停留在查询类、缴费类、补贴类,没有深化以服务为导向的办理类业务,同时,数字人才也较为匮乏,信息化建设成效千差万别,不能实现部门间数字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鲜明导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抓“关键少数”,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一规划两纲要”等内容的深入学习贯彻,全面提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分解细化任务,拧紧责任链条,引导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谋划工作对标法律要求、找准法律依据,推动工作依法治、重程序。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统筹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深化乡镇场(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有序完成街道综合执法人员专项培训,提高一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三是加快推进法治建设,以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完善营商环境定期调度机制,定期对当前困扰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梳理,提出具体有效的解决办法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落实,解决一批企业最迫切、最关心的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审核人: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