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根据自治州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拟订博乐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承担博乐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三)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总体规划。
(四)编制全市财政拨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算和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五)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力量开展全市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
(六)综合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对计划生育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七)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
(八)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研究提出促进全市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全市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九)推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指导基层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指导计划生育群众团体的工作。
(十)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人口计生委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财务、档案、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等工作;承办机关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问题的调研、综合分析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联系兼职委员单位的具体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策法规与奖励扶助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博乐市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奖励扶助相关制度;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管理、监督、检查与执行情况;审批发放《生育证》;负责特批生育指标的申报、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依法行政、行政复议等工作。
(三)发展规划与科学技术办公室
编制全市人口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承担相关的监督、评估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规范基层基础建设。
(四)3个事业单位
1、博乐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列事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站长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
(1)、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人口国情知识,宣传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宣传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科学知识。
(2)、技术服务。为育龄群众免费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全程服务,积极推进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确保避孕措施落实的及时率、有效率。及时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节育等相关服务。
(3)、优生指导。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向育龄群众开展宣传指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优生筛查、均衡营养等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4)、药具发放。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持证发放药具。建立规章制度,完善免费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制度,定期随访使用效果。加强对避孕药具发放人员的培训。
(5)、信息咨询。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建立健全育龄群众需求信息的采集、分析、使用制度,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信息化服务规范,做好信息查询服务。根据当地工作需要,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等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6)、随访服务。开展经常性服务,为育龄妇女及时提供免费孕情环情医学检查和随访服务,保证避孕效果,指导安全避孕,避免意外妊娠。开展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
(7)、生殖保健。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普查,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性病和艾滋病筛查。
(8)、人员培训。采取轮训、进修等方式,分级对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人员进行专项技能、服务常规、知识更新的强化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依法执业能力、优质服务能力、宣传咨询能力、群众工作能力。
2、博乐市计划生育协会,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列事业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秘书长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1、宣传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知识。2、协调社会力量,为群众提供生育,生产生活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3、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4、组织群众,实行群众性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3、博乐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机构规格相当股级,列事业编制4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等权益的落实;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查证、验证工作;与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建立联系制度,及时互通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博乐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5个编制、人数16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6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人。实有在职人数16人,其中:行政(参公)在职13人,事业在职3人。离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博乐市计生委2016年部门决算表
(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乐市计生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5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2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90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1475.49万元,其中:本年支1475.49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7.41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4.65万元,占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35万元,占1%。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7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6万元,占16%;项目支出1245.89万元,占8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1523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7.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享受计划生育国家奖励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7.13万元,占99%;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1.98万元,支出决算为146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33%。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39817元、津贴补贴575061元、奖金165146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0087.31元、伙食补助费0元、绩效工资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1672.1元、 职业年金20157.22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627.65元、离休费0元、退休费0元、抚恤金4440元、生活补助1200元、医疗费0元、助学金0元、奖励金11188.5元、住房公积金121307.89元、提租补贴0元、购房补贴0元,采暖补贴22932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公用经费15.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972.85元、印刷费21537.06元、咨询费0元、手续费140元、水费0元、电费293.49元、邮电费1972元、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13387.5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维修(护)费0元、租赁费6521元、会议费1825元、培训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专用材料费0元、劳务费0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5400元、福利费1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76.61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办公设备购置0元、专用设备购置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9万元,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5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增长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下降10%。具体原因如下:驻村增加车辆用油。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流动服务车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