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能:承担着全市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地方病、结核病、艾滋病、寄生虫病等疫情的调查、监测、报告以及预防与控制的综合管理;免疫规划;食品、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控;放射卫生与放射病防控;学校卫生与学生与学生常见病防控;预防医学诊疗服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施重点传染病防控项目和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指导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博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九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2.质量管理办公室
3.传染病防治科
4.公共卫生科、
5.结核防治科
6.综合门诊部
7.慢性病防治科
8.基本公共卫生科
9.检测中心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博乐市疾控中心编制人数 39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9人。 实有在职人数40人,离退休人员23 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2016年1-12月法定传染病报告17种1527例,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其中乙类传染病10种1080例,比去年同期下降26.69%,无死亡病例;丙类传染病报告7种447例,比去年同期下降27.07%,无死亡病例。
2.各接种点运行良好,基础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3.2016年度博乐市定点医院结防门诊接诊1476人次,摄胸片1476人次,共做痰检1331人,初诊查痰率为90%。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209例,完成任务的101%.
4.累计干预暗娼人群1321人次,发放宣传用品3030个,宣传单20000份,安全套18102个,开展高危人群检测工作,其中暗娼人群检测187人,HIV抗体检测147人,未检出阳性;男男干预135人次,HIV抗体检测11人,检出阳性1例;吸毒人群干预176人次,HIV抗体检测118人;检出阳性20例,性病就诊者干预139人,HIV抗体检测95人,检出阳性2例。
5.在全市进行了家犬驱虫工作,1-12月犬驱虫95762条次,家犬感染监测采便1608份,粪抗原检测阳性45份,家犬感染率为2.79%。同时在全市开展包虫病宣传活动,培训村级卫生技术人员120人,包虫病B超筛查12059人。
6. 2016年6月,我市顺利通过自治区慢性病综合示范区验收。
第二部分、博乐市疾控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2016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博乐市疾控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219.92 万元,其中:其中一般预算拨款802.35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1240.90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19.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2.35 万元,占66 %;其他收入417.57万元,占34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4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50.8 万元,占 61 %;项目支出490.1万元,占39 %;经营支出0 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802.35万元、830.90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67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减少44.68 万元,主要原因是:(1)退休人员增加、工资由社保局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7.38 万元,占89%;重大公共卫生支出 84.95 万元,占10 %;其他技术研究项目支出8.57万元,占1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02.35万元,支出决算为80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 %,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 。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占 0 %;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万元,占0 %。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0.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0.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0万元、津贴补贴144.54万元、奖金11.8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05.04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费48.89万元、绩效工资73.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1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97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6.3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68万元、住房公积金38.56万元、提租补贴 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名职工探亲路费和独生子女费);公用经费147.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28万元、印刷费16.58万元、咨询费(税源调查)0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57万元、电费0.02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6.77万元、物业管理费0.22万元、差旅费7.39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3.76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56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专用材料费21.67万元、劳务费1.8万元、委托业务费63.5万元、工会经费3.1万元、福利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红会等会费)、办公设备购置3.64 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 14万元,完成预算的87.5 %,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 万元,完成预算的 85.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2 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30个、来宾3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 万元,增长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增长0 %。具体原因如下:来访单位下降,接待人员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减少0万元,降低0 %。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