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水利局2019年调整预算补充公开
根据中共博乐市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博乐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调整部门单位 预算。现将我单位预算调整情况补充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能划转情况
博乐市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博乐市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㈠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地方性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博乐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㈡ 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博乐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㈢ 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㈣ 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㈤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㈥ 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采砂规划和管理工作。
㈦ 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㈧ 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㈨ 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㈩ 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博乐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渠首、水电站、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三)承担博乐市党委、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调整情况
经博乐市人大常委会批复,2019年博乐市水利局年初部门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 0万元。本次调增预算5807.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 5807.14万元。具体情况为:
(一)因博乐市农业和水利局职能划入博乐市水利局,划入预算580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17万元;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项目支出5633.97万元。主要为库斯托汗水库项目。
(二)因 无职能划出,划出预算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变化情况为:本次调增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3.38万元,其中调增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调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88万元。
三、绩效目标调整情况
因项目金额、性质发生变化,原库斯托汗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同步调整。
以上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1:博乐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预算调整表
2:项目绩效目标调整情况表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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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库斯托汗水库项目进展配套 |
预算单位 |
博乐市水利局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5633.97 |
其中:财政拨款5633.97 |
其他资金0 |
总 体 目 标 |
年度目标 |
对博乐市水利、水电及水产建设进行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验收;组织指导博乐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和节水灌溉等工作;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综合管理指导博乐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供水和水源规划。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库斯托汗水库项目建设 |
市财政配套5633.97万元 |
质量指标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验收合格100% |
时效指标 |
工程按期完工率 |
上级考核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 |
成本指标 |
工程总投资 |
总投资5633.97万元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设计功能实现率 |
设计年供水量≤1260万m³ |
社会效益 指标 |
项目保障能力 |
生态供水≤1020万m³,城市绿化用水≤240万m³。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项目综合利用率 |
持续为博乐市供水,保证城市用水需求。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预计满意度 |
≥90% |
博乐市水利局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