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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日期:2017年09月01日

来源:博乐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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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㈠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州关于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博乐市林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监督全市林业建设资金及其它有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组织开展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用材林、防护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在内的天然林、人工林、次生林)的管理培育;组织、实施、监督森林分类经营及国家重点公益林建设;组织、实施、监督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整、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林木、木材的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并对征用、占用林地依法进行审核报批;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合理开发利用。

4.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及平原天然林和河谷林、次生林的恢复发展工作;组织实施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特色产业的发展;组织、实施、指导各类林业荒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负责指导、监督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花卉及护林站等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5.拟定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6.协调、监督、侦破、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开展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7.开展林业基本建设;负责博乐市林业系统财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及林业各项重点建设项目和各项资金的审计。

8.组织开展林业科技、教育,负责队伍建设。

9.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㈡内设机构。

博乐市林业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承办机关文秘、档案、信息、督查、信访、保卫、机要、保密等工作;承办议案、提案的答复工作;承担林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局系统和林业行业安全生产;承担局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和全市林业生态文明、生态建设相关工作及局机关退休人员等管理工作。

2、资源林政办公室(挂博乐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制定博乐市森林资源调查的规划、标准、规程、工作制度;组织指导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指导、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和林政执法工作;组织编制审核全市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林木、木材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征用、占用林地依法进行审核报批;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合理开发利用。

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市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博乐市绿化委员会得日常工作;指导城市绿化和防护林建设工作;开展博乐市“绿化合格单位”、“花园式单位”的创建工作,指导全市花卉产业。

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州有关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规。督促、指导、检查全市林改工作情况。组织和指导全市各乡镇林改人员培训工作,收集有关林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处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出现的纠纷和矛盾。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报道工作,解答林改的相关政策、规定和问题。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发展和规划。

4、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退耕还林工程的政策法规;负责组织编制全市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负责上报审批;组织指导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的评审、审批、变更工作;负责组织退耕还林工程的检查验收及政策落实和补助资金兑现。负责退耕还林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建档工作;协调配合退耕还林确权发证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后续产业,贯彻实施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局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全局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确保保档案安全、完整,做好档案的借阅查阅工作;负责全局各类文件的收发和传送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博乐市林业局行政编制9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按规定机关后勤人员工勤事业编制1名。

博乐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博乐市林业局管理。列参照全额事业编制2名。

博乐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挂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机构规格相当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博乐市林业局管理。列参照全额事业编制3名。

博乐市平原林场。机构规格相当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博乐市林业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6名。

离退休人员12 人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2016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博乐市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872.81万元,其中:其中一般预算拨款769.0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52.7919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718.28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07.32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72.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9.09万元,占88.12%;其他收入103.72万元,占11.88%。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1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26万元,占47.37%;项目支出378.02万元,占52.63%;经营支出0 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872.82万元、718.29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6.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8.62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7.5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八项规定执行。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 8.6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8.25万元占,农林水支出330.06,其他支出52.5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5.64万元,支出决算为71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219.90 %。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0 %,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占 0 %;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万元,占0 %。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267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314.63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7.61万元、津贴补贴92.44元、奖金3.36万元、社会保险缴费39.27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 万元、退休费41.55万元、抚恤金0 万元、生活补助4.38万元、医疗费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8.23万元、 住房公积金20.39万元、采暖费4.89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2万元;2.公用经费25.63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87万元、印刷费0.38万元、咨询费(税源调查)0万元、手续费0.035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076万元、邮电费1.92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3.9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031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专用材料费 0.07万元、劳务费0 .5 万元、委托业务费8万元、工会经费0 万元、福利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红会等会费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0万元。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34万元,支出决算为16.97万元,完成预算的97.87 %,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34万元,完成预算的94.2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预算的3.64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34万元,占96.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占3.7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3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3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个、来宾10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34 万元,下降6.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3万元,下降18 .22 %。具体原因如下:来访单位下降,接待人员减少,各项目点人员加班就餐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3万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15.63万元,完成100%。主要原因为: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密不可分,来访单位下降,接待人员减少。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3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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