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博乐市林业工作站概况及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1、保护辖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
2、做好林业站建设,林业站工作人员培训,林业站工作人员上岗证核发,集体林区生态建设,集体林区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资源保护,乡镇集体林场建设管理与指导,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与试验基地建设林木多种经营技术服务。
(2)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组织人事、固定资产、财务、档案、老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单位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业务室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林业管护各项管理制度,依法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及建档工作,做好辖区森林资源防护工作、乡镇集体林场建设管理与指导,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与试验基地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防护林的科学研究工作。
(3)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核定编制9名,其中,领导指数2名,站长1名、副站长1名。全额预算管理。
(4)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强林木管护工作,巩固造林成果。
2.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3.加强林业技术指导,提升农户的管理水平。
4.加强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供业务水平。
第二部分博乐市林业工作站2016年部门决算表
(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乐市林业工作站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532.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91.7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1.09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153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23.47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09.34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9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1.61万元,占%;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30.11万元,占%。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2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82万元,占83.83%;项目支出84.65万元,占16.1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240.71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4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09万元,退耕还林支出17.60万元,林业事业机构支出341.62万元,森林培育支出44.15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8.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1.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2.99万元、津贴补贴90.84万元、奖金0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47.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09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31.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11万元、医疗费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29.2万元、住房公积金27.68万元、采暖补贴4.36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6.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6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29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6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24万元、福利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58%,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万元,下降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下降100%。具体原因如下:我单位例行节约成本。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