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博乐市农业综合开发办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三定方案2002年博市政办发[2002]82号《关于印发博乐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博乐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二级局,参照公务员全额预算管理。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现有总人数12人,其中:含退休2人。其中:领导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办公地点在博乐市南城区前程路3号财政局二楼。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等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开发项目调研,协调解决项目区的有关问题。
(二)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建设任务;对年度开发项目组织考察、评估、筛选论证,及时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拟订项目实施方案;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复计划,组织实施,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
(三)根据上级规定,安排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及时作好各项专项资金的预算和工程决算工作;办理各项专项资金的年度拨付,有偿资金的借贷工作,及时组织有偿资金的回收和上缴。
(四)调查研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重大问题,掌握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动态和信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参与全市新农村建设。
(五)指导和协调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作好项目区有关农业工程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作好开发项目和专项资金运行的统计报表工作。配合审计部门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工作及任务是:负责项目筛选、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建后管护,加强资金管理,回收到期资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2016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博乐市农业综合开发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312.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4.09万元,其他收入8.1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2.86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132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22万元,项目支出1138.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86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1312.2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304.09万元,占99.38%;其他收入8.13万元,占0.62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132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22万元,占13.8 %;项目支出1138.00万元,占86.2%;经营支出0 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04.0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304.09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4.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8.78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62.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新增小营盘高标准农田治理项目、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蔬菜储藏保鲜冷库、林业生态和名优经济林项目、年林业生态和名优经济林项目及访惠聚工作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公共安全支出1.18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1万元,占2.22%;农林水支出1271.6万元,占96.32 %;其他支出18.13万元,占1.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6.98万元,支出决算为130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80.99%。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 %,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基金拨款业务发生 。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占0 %;城乡社区支出0 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万元,占0 %。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0872.9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85142.26元,其中:基本工资441512.00元、津贴补贴485922.12元、奖金44217.00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92625.3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3,065.83元、伙食补助费0元、绩效工资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815.92元,其中:办公费15897.65元、印刷费0元、咨询费4000元、手续费95元、水费0元、电费0元、邮电费11410.43元、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6407.0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维修(护)费20906.75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公务接待费313.00元、专用材料费0元、劳务费0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4455.91元、福利费2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17.18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71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6914.8元,其中:离休费0元、退休费0元、抚恤金0元、生活补助0元、医疗费0元、助学金0元、奖励金102,058.80元、住房公积金104472元、提租补贴0元、取暖补贴20384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000元、专用设备购置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0元.
2、项目支出11220000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1200000元,其他支出2万元。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36.33 %,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的60.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1.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占98.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占1.6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3万元。2016年共接待中央、自治区及博州农业综合开发检查团组3次、来宾2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增加1.03万元,增长(下降)188%;具体原因如下:单位项目增加,下乡督导检查次数多及驻村公务用车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增长(下降)-97 %。具体原因如下: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密不可分,来访单位下降,接待人员减少,同时存在签单未及时结账可能。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按照政府购置相关要求,进行政府采购0.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一台台式电脑及一台打印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