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㈠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和博乐市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博乐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㈡ 提出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
㈢ 引导主要农产品稳定生产,培育发展特色农作物,协调实施“菜篮子”工程,引导农作物种植和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
㈣ 组织实施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开展种子经营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㈤ 负责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组织监督市内植物检疫防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㈥ 指导乡镇企业集聚和园区建设,推动休闲、旅游农业等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指导企业名牌战略实施、品牌创建和质量体系建设,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㈦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通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㈧ 负责农业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㈨ 组织拟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
㈩ 组织实施农牧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械的引进和推广,负责农机市场执法监督及农牧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十一)负责农业综合执法检查职责,确保农资安全。
(十二)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局挂博乐市乡镇企业局(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农产品加工局)设办公室、种植业办(挂博乐市菜篮子工程办公室)、乡镇企业办(挂农产品加工办)、科教项目办4个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农业局(乡镇企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在职行政人员15名。
按规定核定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名,事业编制13名。在职人数20名。
事业单位:
㈠博乐市种子管理站。
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内设办公室、种子管理办公室、种子良繁办公室3个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机构编制方案另行文)
㈡博乐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机构规格相当股级。列事业编制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协调博乐市气象局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协查冰雹、洪水灾情调查。
㈢博乐市菜篮子工程办。
机构规格相当股级。列事业编制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博乐市“菜篮子”工作的年度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和科技推广、信息等系列化服务,负责协调全市蔬菜市场体系建设及农产品“绿色通道”的组织实施工作等。
㈣博乐市农业综合执法监察大队
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列全额事业编制6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对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膜质量行使行政执法权,依法进行种子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审验和监督检查工作。
㈤博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博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办公室)。
机构规格相当股级,列事业编制6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按有关规定,承担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承担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等工作;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农药质量检验检测等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认证,并对获证产品实施监管。
四、编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农业工作完成情况
㈠优化种植业结构,确保农产品供给。完成播种面积92.94万亩,其中,小麦7.05万亩、玉米34.4万亩,水稻0.13万亩、棉花45.13万亩、甜菜0.45万亩、油葵0.75万亩、食葵等特色作物4.44万亩。全市共有日光温室1106座,占地面积2032亩,生产面积774亩。“春提早”种植温室1031座,种植率93%。其中,果菜374座、叶菜152座、食用菌25座、果树312座、花卉69座、其它99座,未投入生产75座。
㈡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一是积极落实农业政策性保险项目。全市共签订种植业保险单250份,承保面积62.69万亩,总保费3415.5万元。因灾赔付5228万元,保障了农作物灾后恢复生产的资金需求。二是认真落实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资金。2016年全市种植棉花面积44.17万亩,涉及植棉户5350户,发放补贴资金27886万元。
㈢积极开展粮棉高产创建建设工作。2016年在小营盘镇、达勒特镇、乌图布拉格镇、贝林哈日莫墩乡建立万亩玉米、棉花高产创建示范片8片,其中玉米1片,面积1.1万亩;棉花7片8.5万亩(达勒特镇3片、乌图布拉格镇1片、贝林哈日莫墩乡3片)。
㈣扎实推进农业项目建设,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一是编制上报博乐市优质高效农业项目实施方案、中央蔬菜标准园建设项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等农业项目19个,批复资金1785万元,其中中央、自治区项目9个,批复项目资金1640万元;博乐市科技项目10个,批复项目资金145万元。二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109万元,包括4个大类13个项目,分别为农业清洁生产及地膜回收利用项目1100万元、红叶葡萄酒业酿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葡萄酒庄建设项目1000万元、农业产业化项目2840万元、合作社建设项目2169万元。三是做好旱作农业项目工作,全市推广0.01毫米标准地膜10.2万亩,完成残膜回收31.08万亩,共计回收残膜1243.2吨,完成造粒994.56吨,发放残膜回收补贴资金575万元。四是加强农业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相关办法要求,对本年度实施的重点农业项目及重点民生工程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确保实施的所有项目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操作运行,年度结合接受自治区农业厅、州农业局、市项目办项目督查20余次。
㈤稳步推进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一是农产品加工业预计实现营业收入75181万元、增加值7399万元、利润总额2264万元、上缴税金1390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0.95%、12.47%、2.02%、3.08%。二是争取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资金70万元,共补助农产品加工企业4家,资金已拨付项目实施企业。三是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情况。新建冷库的有27座;新建烘干房的有4座。
㈥加大执法力度,增强农民维权意识。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抽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农资市场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农资经营户366家次,立案查处4起,结案4起。共受理农民投诉案件10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1万元。对126家农资店进行高毒农药硝基复混肥专项查检,均无经营此类产品。并按市公安局要求完成高毒农药和硝基复混肥定点经营单位危爆物品治安管控平台最终安装、使用工作。加大残膜污染治理,减轻残膜污染。
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完成蔬菜瓜果、肉蛋禽奶、鱼类等鲜食农产品例行监测3次,抽取样品153个,合格率97.96%,博乐市蔬菜样品定量分析检测100个,合格率100%,生产基地农产品快速检测样品7000个,合格率达100%;市区农贸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样品1376个,合格率达100%;认定无公害产地1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9个、绿色食品1个。加强“三品一标”产品监管,开展重大节假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3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㈧积极实施良种工程,确保农民安全用种。一是实施良种工程,推广良种91余万亩,其中棉花、玉米、油葵、甜菜、瓜菜良种覆盖率达100%;完善棉花、玉米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良繁基地3.5万亩。二是做好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检工作,今年辖区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销售的六类农作物53个品种,抽检样品312个,代表种子数量8739吨。三是狠抓田检工作,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对全市4家种子生产企业的棉花、玉米种子繁育田进行了田间抽查检验,共抽查2类农作物,19个品种(品系),检验农作物种子田42670亩,代表面积40870亩。从田检情况看,今年各种子生产企业种子田、良种繁育技术规程落实到位。
㈨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随水施药、病虫害绿色防控、机采棉等农业节支增收技术,推广机采甜菜种植模式0.6万亩、机采棉模式栽培40万亩、滴灌及综合配套技术60万亩。全市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90万亩,因地制宜地采取水肥控、人控和化控的综合调控技术达85%。成立专业化统防统治机防队12个,建设农作物绿色防控示范区6个50万亩;开展农业技术普及型培训班167期,开展全国土肥水、自治区高效节水等区、市、乡各级现场会32期,培训人数1.3万人次。
㈩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并地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工作。一是全年推进土地流转18.44万亩,土地整合15个村3.33万亩。二是扎实有序地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至目前,全市6个乡镇场138个自然村1.46万户5.35万农民共计54万亩土地实测工作已完成。138个村队的地籍图绘制、测绘数据矢量录入数据库工作已完成。三是认真做好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清查工作,自2015年12月至今对6个乡镇场134个村农村承包土地进行清查,已清查责任田、机动地、四荒地总面积43.9万亩,超开面积4.6万亩,各村以其他方式承包给农民,增加了村集体收益。四是通过规范引导,已创建国家级示范社2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6家、州级规范社22家,合作社取得无公害认证13个,注册商标3家,品牌效益初显。五是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对合作社的发展支持。落实2015年申报的财政补助贴息资金18万元,并对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六是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对2016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的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了督查,各村基本能严格按照统一格式进行公开,重点对农民关心的土地清理、土地确权、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是否进行公示进行督查。七是积极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2016年博乐市被定为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市,9月与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在达勒特镇召开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押贷款示范村建设试点启动仪式,并对示范村进行授牌及与农户签订贷款意向书。八是积极开展家庭农场认定工作。我市6个乡镇申报认定了50个家庭农场。
第二部分××(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博乐市农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6255.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06.0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49.28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6255.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002.59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52.74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306.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8.63万元,占93.56 %;其他收入277.42万元,占6.44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00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32万元,占8.86 %;项目支出4559.27万元,占91.1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4028.63万元、4718.48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18.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4.32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14.32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完成了上年度结转的项目并付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公共安全支出6.12万元,占0.13%;科学技术支出404.95万元,占8.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2万元,占1.02%; 节能环保支出595.4万元,占12.63 %;农林水支出3027.9万元,占64.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5万元,占0.75%;其他支出599.99万元,占12.7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9.79万元,支出决算为320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94.78 %。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为0万元,且上年无结转结余。 。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0万元、津贴补贴119.02万元、奖金4.2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6.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9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14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5.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12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19.52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1.76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26.18万元、住房公积金25.06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采暖补贴7.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43.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24万元、印刷费0.04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3.07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5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27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31万元、福利费2.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8.5万元,完成预算的96.59%,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9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5万元,占88.2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占11.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个、来宾1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5万元,增长-3.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增长(下降)0 %。具体原因如下:按照各项制度的要求,精简节约、缩减各种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因我单位有些项目无财政拨款,所以财决06-2表、09表、10表、10-1表、10-2表、11表无数据,空表无法从系统中导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