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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州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3年10月25日

来源: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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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博乐市本级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有关法律和规章,落实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的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和备案。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县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州内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食品药品违法、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制定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以及对外交流合作。

(15)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16)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17)承担博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8)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职责监督实施生产、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19)负责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处置工作。开展药物滥用监测。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政策法规宣传、信息发布工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20)完成博乐市党委、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实有人数127人,其中:在职人员6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下设14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登记注册科)、信用与广告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络交易与安全监管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化科、计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促进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财务与审计科。4个派出机构:青得里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南城区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顾里木图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赛里木湖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373.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373.0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收入总计与上年相比,减少150.46万元,下降9.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减少了博河生态长廊旅游就餐区打造费用、供餐餐盒应急物资保障等项目资金。

本年支出总计1,373.0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366.78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24万元。支出总计与上年相比,减少150.46万元,下降9.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减少了博河生态长廊旅游就餐区打造费用、供餐餐盒应急物资保障等项目资金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1,373.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8.07万元,占93.8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4.94万元,占6.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1,36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6.30万元,占85.33%;项目支出200.48万元,占14.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88.07万元,其中: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288.0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与上年相比,减少22.99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减少了博河生态长廊旅游就餐区打造费用、供餐餐盒应急物资保障等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88.07万元,其中: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288.0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与上年相比,减少22.99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减少了博河生态长廊旅游就餐区打造费用、供餐餐盒应急物资保障等项目资金的支出。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年初预算数1,049.70万元,决算数1,288.0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2.7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年初预算数1,049.70万元,决算数1,288.0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2.7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8.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4%,与上年相比,减少22.99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减少了博河生态长廊旅游就餐区打造费用、供餐餐盒应急物资保障等项目资金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50.03万元,占89.28%。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6.50万元,占1.28%。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5.91万元,占7.45%。

4.其他支出(类)25.64万元,占1.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1.4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年初预算增加的项目。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1,069.9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68.21万元,增长18.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普调了工资,增加了基础性绩效奖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78.6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5.24万元,下降24.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减少了博河生态长廊旅游就餐区打造费用。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41.4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专项经费类款项。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支出决算数为16.5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6.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万家千厨 百味博乐”美食节活动项目。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支出决算数为2.3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18万元,增长8.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2名。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87.9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81万元,增长3.3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5.6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7.91万元,下降75.92%,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退休人员减少3人。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5.6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5.45万元,增长26.99%,主要原因是:今年追加了两个村访惠聚工作队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33.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减少供餐餐盒应急物资保障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5.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8.8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08.25万元、津贴补贴407.38万元、奖金38.77万元、绩效工资27.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7.9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3万元、住房公积金80.11万元、医疗费1.44万元、退休费13.86万元、抚恤金28.02万元、生活补助1.33万元、医疗费补助47.54万元、奖励金9.92万元。

公用经费37.03万元,包括:办公费9.01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0.63万元、差旅费1.61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工会经费3.53万元、福利费6.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2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3.07万元,比上年增加0.48万元,增长3.81%,主要原因是:因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市场监督执法力度,增加市场监管执法车用次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万元,占97.93%,比上年增加0.21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加强市场监督执法力度,增加市场监管执法车用次数;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占2.07%,比上年增加0.2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较去年有所增加,产生就餐费。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

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公务接待就餐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60人次。

与全年预算数相比情况:“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13.07万元,决算数13.0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正常实施,预决算无差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全年预算数12.8万元,决算数12.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正常实施车辆加油、维护,预决算无差异;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0.27万元,决算数0.2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正常实施,预决算无差异。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03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遵循厉行节约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9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2.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3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706.42万元,房屋1143.8平方米,价值111.24万元。车辆14辆,价值266.75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2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9个,全年预算数172.57万元,全年执行数170.81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确保了博乐市市场各要素的安全稳定,满足执法办案、市场监管等工作的基本需要,有效保障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的安全;二是保障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不断提升博乐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快检能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并稳固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2022年共立案315件,结案274件,上缴国库罚没收入116.1万元。受理处置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共1188件,电话投诉20件,共挽回损失45.73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仍有欠缺;二是在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情况,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认识还不到位,项目申报、实施等环节与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联系不够紧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绩效工作宣传力度,强化绩效理念,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二是继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有效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精神。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审核人:李新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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