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公证、律师机构,监督公证、律师业务活动和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博乐市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及乡镇场法律服务工作。
(四)负责博乐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及培训、考核奖励、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五)管理博乐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六)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和警车等警用物资装备。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乐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博乐市司法局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博乐市司法局(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1337.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4.7万元,增长16.0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支出1281.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9.65万元,增长17.37%,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结余84.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87万元,降低34.7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项目完工。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37.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1.65万元,占99.5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5.53万元,占0.41%。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465.19万元,决算数1337.1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87.45%,差异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项目工作经费、公证处经费及工资、社区矫正办案经费、访惠聚资金等项目支出。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8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1万元,占35.91%;项目支出821.31万元,占64.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465.19万元,决算数1281.4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75.46%,差异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项目工作经费、公证处经费及工资、社区矫正办案经费、访惠聚资金等项目支出。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31.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7.78万元,增长16.4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项目工作经费、公证处经费及工资、社区矫正办案经费、访惠聚资金等项目。财政拨款支出1270.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0.76万元,增长16.5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60.11万元,项目支出810.1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83.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19万元,降低31.9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完工。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465.19万元,决算数1331.6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86.26%,差异主要原因增加项目工作经费、公证处经费及工资、社区矫正办案经费、访惠聚资金等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65.19万元,决算数1270.2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73.05%,差异主要原因增加项目工作经费、公证处经费及工资、社区矫正办案经费、访惠聚资金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1.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7.78万元,增长16.4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0.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0.76万元,增长16.5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项目项目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公共安全支出1019.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97万元,其他支出6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工资福利支出525.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5.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1万元,资本性支出198.38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465.19万元,决算数1331.6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86.26%,差异主要原因增加项目工作经费、公证处经费及工资、社区矫正办案经费、访惠聚资金等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65.19万元,决算数1270.2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73.05%,差异主要原因增加项目工作经费、公证处经费及工资、社区矫正办案经费、访惠聚资金等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预算。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未安排预算。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84.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87万元,降低34.78%。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83.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19万元,降低31.93%。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76.44万元,比上年增加7.8万元,增长11.36%,增加原因是项目购买4辆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41万元,占96.04%,比上年增加4.77万元,增长6.95%,增加原因是项目购买四辆车;公务接待费支出3.02万元,占3.96%,比上年增加3.02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2018年社区矫正业务、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就餐费。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博乐市司法局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未安排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56.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车辆燃料费、维修维护费、过路过桥费等。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4辆,保有量为17辆。
公务接待费3.02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2万元,主要是2018年社区矫正业务、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就餐费等。博乐市司法局单位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504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5.19万元,决算数76.4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372.83%,差异主要原因2018年项目购买四辆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56.3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0%,差异主要原因2018年项目购买四辆车;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5.19万元,决算数17.0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28.52%,差异主要原因2018年项目购买四辆车,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3.0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0%,差异主要原因2018年社区矫正业务、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就餐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博乐市司法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9万元,比上年减少45.51万元,降低64.92%,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公用经费分离,单独核算。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7辆,价值250.5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项目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巩固、补齐、提升”的总体思路,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发展,司法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财政下拨资金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
一是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二是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健全基层调解队伍。目前,博乐市共有基层调委会210个,共有人民调解员682名。2018年1-11月,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546件,涉及人数2942人,调解成功1488件,调解成功率达96%。组织各级调委会培训34场392人次。三是根据博乐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扎实做好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于10月30日召开全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32个普法责任单位及11个乡镇场(街道)主管普法工作的领导和普法干事共计74人参加了会议;在“三八”妇女节之际,为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依法治市办组织各乡镇场(街道)司法所干警,开展了“三八”妇女节维权法制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10辆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600余册,宣传单4000余份,展出展板50余块,宣传品(围裙、纸杯、环保购物袋)750余个,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参与宣传干警20余人次;根据自治区、自治州有关通知精神,博乐市对宣传月活动安排部署,围绕“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第十五个“宪法法律宣传月”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600余份;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依法治市办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迎检督查工作,补充完善3年工作档案,确定试点单位,在博乐市建国路利用道路两旁路灯杆设立了“法治宣传一条街”;在市看守所建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并已挂牌;认真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队伍的优势,开展了以“学习宣传总目标、聚焦落实总目标”为主题的法治大宣讲活动60余场次,邀请州、市专家进行法治大宣讲,受教育群众达16000余人,印制“去极端化”法律宣传手册5万余份,发放到村队、社区各族群众手中,传播正能量、普及法律法规。四是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成立以法律服务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安置帮教中心、社区矫正中心为支撑,以乡镇场(街道)和村(社区)、便民警务站为纽带,以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并配备必要的服务设备,开展集中培训1次,以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五是认真做好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①扎实做好依法办证工作。截止目前,博乐市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案件5197件(民事案件1660件,经济案件3274件,涉外案件251件,法律援助案件12件),办证合格率达100%,无一错证、假证。为城镇居民和农牧民上门办理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赠与、遗嘱、继件承等与民生直接相关的公证事项1500余件,杜绝办理公证事项87件,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80余万元,接待来访51人次。开展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10余场次,接待群众咨询120余人次,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为城镇居民和农牧民提供了高校、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有效的解决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②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作用。年初以来共援助案件53件(民事33件,刑事10件,非诉讼案件10件),受援97任,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咨询217人次。法律援助工作深入推进。
1、 律师公证管理-公证处工作经费及工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律师公证管理-公证处工作经费及工资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77.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公证处正常运行;二是公证处更好的为社会提供服务。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不全面;二是执行数比预算数大,存在超支现象。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把公证处工作经费及工资等列入预算;二是制定有效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严格按预算数执行。
2、法律援助-司法救助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法律援助-司法救助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向全社会普及宪法、法律和法规知识,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培养公民学法、守法和用法行为习惯,推进国家机关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依法办事、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社会活动。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不全面;二是执行数比预算数大,存在超支现象。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把法律援助-司法救助金项目等列入预算;二是制定有效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严格按预算数执行。
3. 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办案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法律援助案件补助费。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不全面;二是执行数比预算数大,存在超支现象。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把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办案经费项目等列入预算;二是制定有效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严格按预算数执行。
4.其他司法支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办案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52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是拟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不全面;二是执行数比预算数大,存在超支现象。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其他司法支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等列入预算;二是制定有效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严格按预算数执行。
5.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目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目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202.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项目正常运行;二是保障项目业务正常开展。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不全面;二是执行数比预算数大,存在超支现象。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目工作经费等列入预算;二是制定有效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严格按预算数执行
6. 其他支出-“访惠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其他支出-“访惠聚”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1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各级帮扶单位应力所能及地对帮扶村队(社区)给予资金、项目和物资支持;二是更好的为村队、社区“访惠聚”工作队队员办实事好事。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不全面;二是执行数比预算数大,存在超支现象。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把“访惠聚”工作经费等列入预算;二是制定有效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严格按预算数执行。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4(类)02(款)99(项):指其他公安支出,204(类)06(款)01(项):行政运行,204(类)06(款)06(项):律师公证管理,204(类)06(款)07(项):法律援助,204(类)06(款)99(项):其他司法支出,208(类)05(款)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9(类)99(款)01(项)其他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