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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博乐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19年10月30日

来源:博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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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博乐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对博乐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博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博乐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博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向博乐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博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4、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依法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6、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

8、负责其他应由博乐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乐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博乐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博乐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博乐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956.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5.13万元,降低13.16%,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年底收回当年拨款;支出879.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9.56万元,降低27.26%,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无法及时支付资金;结余150.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77万元,降低16.05%。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收回无法支付的结余资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56.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8.46万元,占99.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8.44万元,占0.88%。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686.9万元,决算数956.9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9.30%,差异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增加,还有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未列预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7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31万元,占84.06%;项目支出140.23万元,占15.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686.9万元,决算数879.5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8.04%,差异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增加。

二、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48.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8.33万元,降低13.5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年底收回无法支付的资金。财政拨款支出868.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6.94万元,降低24.8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资金无法及时支付。其中:基本支出739.31万元,项目支出129.58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50.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56万元,降低15.0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收回无法支付的资金。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686.9万元,决算数948.4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8.07%,差异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长。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86.9万元,决算数868.8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6.49%,差异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和支付上年结余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8.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8.33万元,降低13.5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年底收回无法支付的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8.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6.94万元,降低24.8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资金收入无法支付。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70.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07万元,其他支出6.98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工资福利支出541.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49万元,资本性支出94.12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686.9万元,决算数948.4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8.07%,差异主要原因:上级专项未列入本级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86.9万元,决算数868.8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6.49%,差异主要原因:上级专项未列入本年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0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150.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77万元,降低16.05%。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50.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56万元,降低15.01%。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3.6万元,比上年减少1.85万元,降低11.97%,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招待,加强车辆管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万元,占96.32%,比上年减少0.96万元,降低6.82%,减少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占3.68%,比上年减少0.88万元,降低63.76%,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了公务招待。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保险、过路费等。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9辆。

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主要是单位公务接待和加班工作就餐等。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88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14.48万元,决算数13.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07%,差异主要原因三公经费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13.1万元,决算数13.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38万元,决算数0.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3.76%,差异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博乐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44万元,比上年增加14.46万元,增长17.85%,主要原因是今年偿还楼房工程款力度加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9辆,价值179.14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情况:

1、投入目标

2018年,博乐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1+3+3+改革开放”的部署,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攻坚克难,强化法律监督及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博乐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948.46万元,资金全部到位,资金使用率100%。

2.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资金使用状况良好全年共批准逮捕144件285人,案件数较去年下降40.49%,人数下降12.31%;提起公诉486件730人,案件数较去年上升13.55%,人数上升49.28%。,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符合法律规定的10件25人作出不起诉处理,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5件42人,批准逮捕4件31人,受理审查起诉2件11人,全年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件10人,依法提起公诉3件8人。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份,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并为维护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5件42人,批准逮捕4件31人,受理审查起诉2件11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检监衔接,形成反腐合力。全力支持和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人员转隶等工作,做好思想观念的衔接、制度程序的衔接和具体工作的衔接,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全年共提前介入、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件10人,其中3件8人已开庭审理。

2018年,博乐市人民检察院“访惠聚”工作队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做自己的大事,紧扣实施乡村战略的重心,为村队解决实际问题,大大改善了人居环境。检察院2018年访惠聚工作经费上级配套1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资金使用率100%。

3、效益目标完成情况

在法定审限内结案,案件办结工作成效明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无错捕案件发生,提起公诉的案件均由法院做出了有罪判决;当事人对案件工作满意提升,有力惩处了各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费和装备费及其他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费和装备费及其他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7万元,执行数为101万元,完成预算57.06%。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非常明显,有效地缓解了我院的经费困难,解决我院办案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二是我院装备配备明显加强,装备的系统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办案条件显著改善。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绩效预算不够细化。

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好地做好专项资金的项目预算,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制订好下一年的绩效工作计划。确保资金有效地利用。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1(类)32(款)99(项):指: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4(类)02(款)99(项):指:其他公安支出。204(类)04(款)99(项):指:其他检察支出。204(类)06(款)07(项):指:法律援助。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类)08(款)01(项):指:死亡抚恤。229(类)99(款)01(项):指:其他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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