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纪检委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补充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博乐市纪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纪委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市纪委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市纪委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市纪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市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市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市纪委2017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市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市纪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博乐市纪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监察法》及中纪委、监察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有关文件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主要职责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它法规,协助市党委整顿党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及党委、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检查和处理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政干部的章程、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大、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按照分级管辖的原则,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及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调查处理上述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他们做出行政处分;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正当的合法权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有关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博乐市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似定行政监察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8、会同博乐市各部门及各乡镇场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负责对全市各单位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前的考查、审核;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9、承办市党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州纪委监察局授权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纪委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九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执法监察综合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宣传教育政策研究室、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管理室、行政效能监察综合室、民政府纠风办。
市纪委编制数30,实有人数 26人,其中:在职26人,退休8人,增加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纪委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市纪委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 369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69 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 万元。
二、关于市纪委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收入预算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9万元,占131%,比上年增加118 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执纪办案场所经费等。
三、关于市纪委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36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57万元,占138%,比上年增加38万元,主要原因是 追加执纪办案场所经费等。
四、关于市纪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9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关于市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用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50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0万元,增长138 %。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设备资金、执纪办案场所改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11款01项行政运行329.26万元,89.2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74万元,10.8占%。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11款01项行政运行: 2017年预算数为29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8万元,增长38%,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39.7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44万元,增长19.34%,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的调整。
六、关于博乐市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博乐市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7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2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5.53万元、津贴补贴35.32万元、奖金7.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9.9、医疗费4.85万元、奖励金0.15万元、住房公积金23.85万元、采暖补贴0.95万元等。
公用经费63.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85万元、取暖费3.59万元、工会经费1.31万元、福利费2.36万元等。
七、关于市纪委2017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2万元。主要是:各乡镇场执纪办案经费。
八、关于市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博乐市纪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25.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1万元,公务接待费3.4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降低1.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降低1.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接待。
九、关于市纪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博乐市纪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博乐市纪委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
算63.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31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增加办公设备资金、执纪办案场所改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博乐市纪委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万元。
2017年度本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博乐市史志办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3辆,价值71.81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 辆,价值71.81万元;执法执勤用车 0 辆,价值 0 万元;其他车辆 0 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107.34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部门预算公开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应删除)
市纪委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