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
补充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护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4个处室,分别是:
(一)党政办公室
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办事处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并实施办事处机关规章制度;负责处理单位内部的行政事务、人事工资、编制预算;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保密、信息、文印、信访、会务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起草、审核,检查、催办、反馈机关工作执行情况,掌握动态;负责办事处后勤保障工作,并组织落实。
(二)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
负责辖区党的建设工作,抓好自身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负责辖区离退休党员、失业党员和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干部的培训、选拔和管理;负责街道社区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负责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做好社区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负责街道纪检、老干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制定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依照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负责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人民调解,处理民间纠纷,负责“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负责辖区的社区服务,安置待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残疾人和城市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落实、管理、发放等工作;负责辖区侨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负责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居民的文化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落实辖区各单位卫生、环境绿化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防病保健、除四害、健康教育的宣传教育,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协助市容管理和维护市场秩序,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统计、生育指标的发放、“两证”的审核发放、药具管理与发放、计生保险、计生信访工作,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计划生育知识,组织指导计生协会开展活动。
(四)武装部
负责承办辖区内民兵整组、军事训练、政治教育,负责预备役、征兵、战时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担任战备执勤,协同有关部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编制数168名,实有人数160人,其中:在职160人,增加24人,减少0人;退休19人,增加1人;离休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1522.21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522.21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7.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68万元。
二、关于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1522.2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1522.21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419.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关于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1522.2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522.21万元,占81.28%,比上年增加419.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
四、关于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22.21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
款。
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经费1337.53万元;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经费184.68万元。
五、关于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用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522.2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19.21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1337.53万元,占87.87%。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4.68万元,占12.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 2017年预算数为1337.5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4.53万元,增长21.26%,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84.6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4.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缴费增加。
六、关于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2.21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364.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5.3万元、津贴补贴462.66万元、奖金35.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4.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9.12万元、住房公积金110.81万元、退休费12.41万元、奖励金1.85万元、取暖补贴2.42万元等。
公用经费157.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0.98万元、取暖费20.3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5.72万元、福利费1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等。
七、关于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八、关于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6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
九、关于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37.5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4.53万元,增长21.26%。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17年度本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4991平方米,价值443.53万元。
2.车辆30辆,价值16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30 辆,价值162.64万元;执法执勤用车 0 辆,价值 0 万元;其他车辆 0 辆,价值 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253.21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466.18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