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能:
受博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具体职责有:
1、负责整顿、规范餐饮服务食品、药械市场秩序,依法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及药品、医疗器械研究、生产、流通、使用中的违法行为。
2、负责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抽验工作。
3、负责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受理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工作,查处和指导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及移送工作。
4、拟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纳入博乐市食品药品安全稽查大队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博乐市食品药品安全稽查大队的2个职能科室:第一稽查中队和第二稽查中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博乐市食品药品安全稽查大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数10人,实有在职人数13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截止2015年11月,已量化分级989家,其中:优秀等级(A级)70户,良好等级(B级)475户,一般等级(C级)444户, 餐饮量化率100%。
2、积极开展餐饮食品专项整治。以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为抓手,加大对保健食品、火锅底料、食用油、肉类、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和农村、城乡接合部、学校集体食堂、创建 “平安店铺” 、交通要道、环湖赛、“三城同创”等重大活动和重点区域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行为,有效规范了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确保了群众饮食安全。
3、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不定期地开展GSP跟踪检查,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的管理。目前辖区药品经营企业92家,其中64家药店已通过新版GSP认证。针对今年夏季气温较高,要求92家零售药店及时配备药品专用阴凉柜,切实保证药品质量。首次对管辖的76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进行2014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曝光,共评定出守信(A级)70家、警示(B级)2家,失信(C级)3家,严重失信(D级)0家,申请停业1家。加强药品日常监管。监督抽验48批次、基本药物抽验16 批次,中药饮片12批次,配合州局联合抽验药品共计76批次,不良反应监测、电子监管等工作中优先突出基本药物和处方药、重点登记特殊药品(含麻黄碱类药品)、化学危化品等监管。同时加大药品抽验力度和电子监管频次,电子监管150次,处理预警1750条,监管率为100%;药品不良反应上报 30例(其中新的药品不良反应16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上报12例。举办现场观摩会和培训班。分别开展了全市医疗机构药械管理人员专题培训,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口腔诊所定制式义齿规范化管理和个体诊所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观摩会,全面提升了药品经营企业范化管理业务水平。积极开展多项专项检查。即开展假冒“祖卡木颗粒”专项检查、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管理专项检查、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与州社保局开展联合培训,共同规范药品经营市场。
第二部分 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乐市食品药品安全稽查大队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23.2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21.19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上年结余14.32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 133.45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33.45万元,结余分配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3.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19万元,占 98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 2万元,占 2 %。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3.4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5 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121.19 万元、121.19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1.19万元,占本年支100%,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贴提高,2015年新增机关养老保险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食品药品监管事务支出 121.19万元,占1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83.63万元,支出决算为12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5%。
六、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1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93.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27万元、津贴补贴31.60万元、奖金11.27万元、社会保险缴费5.28万元、住房公积金6.87万元;公用经费 27.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97万元、印刷费3.28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0.6万元、取暖费1.66万元;差旅费5.61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0.45万元、福利费0.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7万元。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4.17万元,完成预算的69.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预算的 7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2万元,完成预算的2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 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 个、来宾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3.97万元,下降了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2 万元,下降33%。具体原因如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杜绝公车私用,严格接待标准,杜绝公款吃喝。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7.9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其他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食药监大队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三公经费.xls
新疆博州博乐市食品药品安全稽查大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