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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旅游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日期:201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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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和构成。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旅游行业政策、标准、规划;研究拟订博乐市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旅游业管理的规范文件并监督实施。

2、培育旅游市场,研究拟订开拓旅游市场规划;组织博乐市旅游局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旅游产品、旅游纪念品的开发;

3、负责博乐市辖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博乐市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博乐市辖区内旅游景区(点)规划、开发、建设和宏观管理工作;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博乐市旅游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及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检查。负责博乐市旅游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4、对博乐市辖区经营旅游业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辖区旅行社、导游、景区讲解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辖区星级宾馆,旅游区(点)、农牧家乐等质量等级评定的推荐、审核、申报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规范博乐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旅游商品销售、旅游娱乐、旅游安全、旅游运输等工作;受理旅游者的投诉、举报、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

6、制定并组织实施博乐市旅游局行业人员培训规划、指导博乐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7、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统计和专项调查工作;负责旅游行业电子信息、网络的建立与管理工作;负责搜集、交流、上报旅游行业信息工作。

8、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旅游局设个内设2个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提案议案、财务、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的法制建设;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旅游行业行政法规、行业标准规范;拟订旅游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研究博乐市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战略及运行中的问题,拟订旅游业政策和实施措施;负责旅游年鉴、旅游地方志的编纂工作

2、综合业务科

负责旅游纪念品的开发;推荐、审核、审报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审报三星级以下的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及复核工作;负负责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导游、景区讲解员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负责制定博乐市旅游人才培训规划;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负责对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旅游星级宾馆(饭店)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对全市旅游车辆、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等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旅游行业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博乐市旅游统计工作

协调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及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承担假日旅游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日常事务;承担边境旅游、特种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旅游等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博乐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引导旅游业的招商引资工作;推荐上报、审核博乐市辖区符合条件景区(点)评定工作及3星级以下农牧家乐示范点评定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景区(点)规划、开发、建设和宏观管理;指导全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负责研究疆内外旅游市场发展态势,拟定博乐市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博乐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招徕活动;负责协调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的宣传促销;负责博乐市旅游业务的宏观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旅游政策。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博乐市旅游局,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列事业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四)事业单位

博乐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博乐市旅游执法大队),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列事业编制 4 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

旅游投诉的受处理工作;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旅游行政执法和处罚工作;旅游市场秩序的规范工作;旅游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的诚信工作;旅游质监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市旅游局编制人数1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6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人。 实有在职人数 6人,其中:行政(参公)在职4人,事业在职1人。离退休人员1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旅游局主要任务是:重抓旅游项目建设,提升景点内涵;开展多角度营销,大力开拓旅游市场;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加强文明旅游、平安旅游宣传教育,提升旅游企业整体实力和服务水平,全力推进全市旅游业的发展。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2015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博乐市旅游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211.21万元,其中: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92,29万元。结余10.31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221.52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1.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29万元,占 91.3 %;结余10.31万元,其他收入18.42万元,占8.7%。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73万元,。占60 %;项目支出 89.79万元,占40%。结余10.31万元。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211.21万元、221.52万元。结余10.31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7 %,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12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及津贴提高 。(2)差旅费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 万元,占100 %;城乡社区支出 65.01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占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万元,支出决算为 22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8.2万元,要原因是:没有基金科目。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占0 %;城乡社区支出 0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1.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88万元、津贴补贴27.39万元、奖金 1.88万元、社会保险缴费5.33万元、伙食补助费 0 万元、绩效工资 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离休费0元、退休费2.87万元 、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 0万元、医疗费 0万元、助学金 0万元、奖励金5.06万元,住房公积金4.48万元、提租补贴 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万元(职工探亲路费和独生子女费);公用经费 65.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15.51 万元、印刷费 15万元、咨询费(税源调查) 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 0万元、电费 0万元、邮电费 1.5 元、取暖费 0万元、物业管理费 0万元、差旅费 3.7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 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2.03万元、培训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专用材料费 0元、劳务费1.53万元、委托业务费3.15万元、工会经费 0万元、福利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红会等会费) 、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3.5万元,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预算的 83 %,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82万元,完成预算的72.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8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2 万元,占72.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1万元,占83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12个、来宾9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82万元,增长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1万元,下降 10 %。具体原因如下:来访单位下降,接待人员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 22.65万元,增长11.2 %。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调整,增加差旅费支出。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1-1: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新疆博州博乐市旅游局2015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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