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政法口

博乐市国有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日期:2016年09月01日

来源:

点击量:

分享: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㈠主要职责:

1、负责博乐市行政区域内城乡、村镇建设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拆迁的宣传发动和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拟制、发布、发送征(拨)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3、负责国有土地征地和拆迁现场勘测、调查、登记、组织评估等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存档征地补偿安置拆迁资料,并定期将相关资料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5、负责国有土地拆迁补偿登记和复核工作,对逾期不办理征(拨)地拆迁补偿登记的进行调查、登记和确认,修改和完善征(拨)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拆迁方案。

6、负责与国有土地单位及被拆迁办事人签订征(拨)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负责落实国有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办理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拆迁有关事务。

7、负责国有土地证(拨)地补偿安置标准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有关争议的协调工作。

8、负责具体办理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市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逾期不搬迁的被征收人强制执行拆迁的有关事务。

9、负责督查、指导、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拆迁的有关工作。

10、负责接待、处理本辖区国有土地征地拆迁当事人来信来访,承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

11、承办市人民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财务、文秘、收发、档案、考勤、信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日常会议的会务准备、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及机关后勤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业务室。

负责国有土地征地拆迁安置的宣传发动和前期准备工作,并制定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负责国有土地和拆迁现场勘测、调查、登记、丈量、组织评估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存档征地安置拆迁资料;负责对批准拆迁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有关问题;负责拆迁资格单位年检初审工作,以及拆迁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对估价报告进行技术鉴定;指导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接收、管理房屋拆迁招投标备案资料。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事业单位编制人数 10人,其中: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实有事业在职人数 10 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强化收支管理。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2015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博乐市征收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 4706.13 万元,其中:其中一般预算拨款 560.98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 4565.34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706.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706.13万元,占 10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56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4.31万元,占2.5%;项目支出4451.03万元,占97.5 %;经营支出0 万元,占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 4706.13万元、4565.34 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69.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2.48 %,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416.52 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及津贴提高 。(2)差旅费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4.31 万元,占20 %;城乡社区支出453.62万元,占8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占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0.93 万元,支出决算为56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6.89%。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3995.4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87.51 %,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975.96万元,主要原因是:拆迁补偿款、门面房产建设税、营业税等 。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35.9 万元,占51 %;城乡社区支出 1959.52 万元,占4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3995.4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9.9%。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14.3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85.7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1198.76 元、津贴补贴326670元、奖金 23027元、社会保险缴费 74328.45元、伙食补助费 0 元、绩效工资64501 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 元、离休费 0元、退休费 0元、抚恤金0元、生活补助 8507元、医疗费5380元、助学金 0 元、奖励金34500 住房公积金 59622 元、提租补贴 0 元、购房补贴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 元;公用经费 28.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6218.5 元、印刷费 0 元、咨询费(税源调查)0元、手续费 1356元、水费0元、电费0元、邮电费 6402 元、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 16910 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维修(护)费0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2080元、公务接待费1000元、专用材料费0元、劳务费 2500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0元、福利费 420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9737.48 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红会等会费)、办公设备购置0 元、专用设备购置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125000元。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 2.07 万元,完成预算的69%,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97万元,完成预算的7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1 万元,完成预算的 2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97 万元,占 9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1 万元,占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7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1 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4个、来宾 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7 万元,下降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 万元,下降60 %。具体原因如下:来访单位下降,接待人员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调整,增加差旅费支出。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市征收办-附件1-1: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新疆博州博乐市国有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公室(本级).xls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