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市财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博乐市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博乐市政府机关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基本情况
在市政府机关财务统一核算的单位包括博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博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博乐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博乐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挂博乐市外网中心的牌子)、博乐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博乐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博乐市统计局(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市地方物价抽样调查点、市小康监测中心)、博乐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博乐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办公室、博乐市民族宗教执法监察大队、博乐市伊斯兰协会)、博乐市史志办、博乐市人武部。
1、博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博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1)内设机构:秘书办公室、机要保密办公室、信息督办公
室、外事侨务办公室、扶贫办公室、法制办公室(挂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副科级)、应急办公室(副科级)。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博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29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法制办主任1名、应急办主任1名)。按规定核定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2名。市人民政府领导(含市长、副市长)编制另行核定。
(3)事业单位和编制:
①、博乐市人民政府接待办。
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②博乐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挂博乐市外网中心的牌子)。
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③博乐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核定编制4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2、博乐市统计局
(1)内设机构: 行政法规办公室、 业务办公室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行政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按规定核定机关后勤人员工勤事业编制1名。
(3)下属单位和编制
①市统计局普查中心,相当于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市统计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2名。
②市地方物价抽样调查点,相当于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市统计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7名。
③市小康监测中心,相当于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市统计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3名。
3、博乐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1)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业务办公室(台湾工作办公室)、民族工作办公室(民模创建办公室)、宗教工作办公室(伊斯兰协会办公室)、宗教执法监察办公室、语言文字办公室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博乐市统战部、民宗委机关行政编制15名,其中:市委统战部5名编制,2名领导职数;市民宗委10名编制,3名领导职数。按规定核定事业编制5名(民模创建办3名,宗教执法监察大队2名),机关工勤事业编1名。
4、中共博乐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
(1)内设机构:党史编研室、地方志编研室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机构规格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全额预算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乐市政府机关部门决算包括:博乐市政府办公室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市政府机关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博乐市政府办公室本级 |
(博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
2 |
博乐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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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博乐市人民政府接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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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博乐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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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博乐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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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博乐市统计局 |
(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市地方物价抽样调查点、市小康检测中心) |
7 |
博乐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市民模创建办、市民族宗教执法监察大队、博乐市伊斯兰协会) |
8 |
中共博乐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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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博乐市人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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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博乐市政府机关2015年部门决算表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
(具体见附件2015年决算1-22张报表)
三、博乐市政府机关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4610.91万元,其中:其中一般预算拨款 4571.73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4644.85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61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1.73万元,占本年收入总额的99.15%;其他收入39.18万元,占本年收入总额的0.85%。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64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0.82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49.75%;项目支出2334.0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50.25%。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571.73 万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25.78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5.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59%,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194.73 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及津贴提高 。(2)差旅费标准提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9.16万元,占51.43 %;外交支出 165.93 万元,占3.6 %;科学技术支出 25.14万元,占0.53 %;农林水支出2063.62万元,占44.4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占0.0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调整预算2464.9万元,支出决算为4644.85万元。
(六)、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1.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6.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6.58万元、津贴补贴391.73万元、奖金18.49万元、社会保险缴费82.85万元、绩效工资60.5万元、离休费9.19万元、退休费150.99万元、抚恤金29.36万元、生活补助4.91万元、医疗费2.98万元、奖励金32.59万元、住房公积金66.39万元;公用经费1165.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9.85万元、印刷费8.59万元、咨询费1.64万元、邮电费23.73万元、差旅费55.2万元、维修(护)费57.86万元、租赁费2.12万元、会议费46.81万元、培训费9.94万元、公务接待费144.44万元、劳务费4.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9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2.1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27万元。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2.53万元,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8.0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4.44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8.09万元,占5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4.44万元,占47.74%。具体情况如下:
①.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8.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8.0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 辆。
③.公务接待费支出144.4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4.44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00个、来宾1620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8.09万元,下降6.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4.44万元,下降32.77 %。具体原因如下:来访单位数量下降,接待人员数量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5.21万元,比2014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调整,增加差旅费支出。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8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市政办 附件1-1: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市政办--附件2.xls
新疆博州博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