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能:
㈠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它法规,协助市党委整顿党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及党委、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
㈢负责检查和处理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政干部的章程、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大、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㈣按照分级管辖的原则,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及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调查处理上述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他们做出行政处分;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正当的合法权益。
㈤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有关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㈦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博乐市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似定行政监察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㈧会同博乐市各部门及各乡镇场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负责对全市各单位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前的考查、审核;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㈨承办市党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州纪委监察局授权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市纪委共有九个科室即办公室、执法监察综合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宣传教育政策研究室、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管理室、行政效能监察综合室、人民政府纠风办。因工作需要2010年增加两个科室(即宣传教育政策研究室、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管理室)2012年增加一个科室即(行政效能监察综合室)。
(三)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共有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事业编8名,工勤编2名,实际在职人员29人。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2015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博乐市纪委监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496.08万元,其中:其中一般预算拨款495.20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427.79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96.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5.20万元,占99.8 %;其他收入0.88万元,0.2占%。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25.79万元,占99.58%;项目支出2万元,占0.42 %。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收入495.20万元、支出425.79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58%,与2014年相比增长14.2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19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及津贴提高 ;(2)差旅费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25.79万元,占1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3.97 万元,支出决算为42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1%。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5.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6.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3.43万元、津贴补贴121.4万元、奖金6.58万元、社会保险缴费45.19万元、退休费41.25元、奖励金16.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万元;公用经费119.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91万元、印刷费20万元、咨询费12万元、取暖费1.18万元、差旅费11.29万元、维修(护)费6.23元、会议费元、培训费1.31万元、公务接待费(加班就餐)3.45万元、劳务费3.22万 元、福利费0.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4万元。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 28.98万元,完成预算的14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53万元,完成预算的170 %;加班就餐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预算的6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53 万元,占170 %;加班就餐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占6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53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 辆。
2.加班就餐支出3.45 万元,其中:加班就餐 3.45 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53万元,增长70%;加班就餐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增长(下降)-31%。具体原因如下:来访单位下降,接待人员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5.7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53.19万元,增长14.28%。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调整,增加差旅费支出。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新疆博州博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xls
附件1-1: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