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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日期:201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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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㈠ 主要职能: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 会讨论决定的再审案件。

(三)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五)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组织本院法官与其他法院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七)抓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八)管理本院的经费、物质装备。

(九)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十)对人民调解组织和镇、街道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

(十一)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㈠ 主要职能:㈠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法规、制度;组织监督实施自治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拟订补充规定;加强财政税收政策研究。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纳入博乐市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12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2)政治处

(3)刑事审判厅

(4)民一庭

(5)民二庭

(6)审判监督庭

(7)行政庭

(8)执行局

(9)法警队

(10)立案庭

(11)小营盘法庭

(12)达勒特法庭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博乐市人民法院编制人数 91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 88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人。 实有在职人数 91人,其中:行政(参公)在职88 人,事业在职3人。离退休人员X 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法规、制度;组织监督实施自治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拟订补充规定;加强财政税收政策研究。

(二)对预、决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各项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和标准以及有关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三)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反映单位财务状况,节约开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分析。

(四)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的报废清理,内部转移,做到帐物相符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2015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博乐市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 1478.83万元,其中:其中一般预算拨款 1082.47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 1448.65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78.8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334.23 万元,占95 %;其他收入72.30万元,占5%。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144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82.47万元,占 73%;项目支出 366.19 万元,占 25 %;经营支出0 万元,占0%,结余30.51万元。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478.83 万元、支出1448.65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76.3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95%,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88.98 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及津贴提高 。(2)差旅费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76.35万元,占1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825万元,支出决算为 140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

六、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448.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890.5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365.78 万元、津贴补贴266.71万元、奖金 34.66 万元、社会保险缴费95.99万元、伙食补助费 24.24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3.19万元、退休费103.44万元、生活补助 4.27万元、医疗费2.17万元、住房公积金 66.70万元,公用经费 347.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32.79万元、印刷费 6.11万元、手续费 0.09万元、水费 0.66万元、电费 22.31万元、邮电费 11.02万元、取暖费 30.10万元、物业管理费 4万元、差旅费 96.2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5.3万元、维修(护)费10.14万元、培训费10.3万元、公务接待费4.61万元、被装购置费9.73万 元、劳务费5.5万元、专用燃料费5.5万元,工会经费 11.35万元、福利费11.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32.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万元。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 117.51万元,完成预算的 90.4 %,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2.9万元,完成预算的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4.61万元,完成预算的46.1%。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2.9万元,占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4.61万元,占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1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1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9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4.61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4.61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2 个、来宾 41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2.9万元,下降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4.61 万元,增长(下降)0 %。具体原因如下:来访单位增加,接待人员增加。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7.22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 57.39 万元,增长 20 %。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调整,增加差旅费支出。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3 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1: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法院.xls

新疆博州博乐市人民法院(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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