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博乐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领导市直单位党的工作,负责市直单位党组织工作的督查。
2.指导、协调市直单位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3.负责和指导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
4.负责和指导市直单位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审批市直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5.审批市直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建立、换届改选、补选和组成人员的任免工作。
6.协助党委(党组)管理市直单位党组织和群众团体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党员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7.配合纪检部门督促工作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落实。
8.领导市直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纪律检查工作,审批市直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党员违反党纪党规的处理意见。
9.负责市直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所辖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转出工作。
10.负责市直单位党组织党费的收缴、管理、上交工作。
11.配合有关部门督查市直单位党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2.根据市直单位党组织的地位、作用、任务、职责和领导班子建设的不同特点,做好对不同类型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管理工作。
13.负责企业初级政工职称的评审及中级以上职称审核、申报工作。
14.承办博乐市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㈡下属事业机构:机关党员电教工作室
指导、协调市直单位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㈢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1.中共博乐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行政编制5名。
2.博乐市市直机关党员电教工作室,核定事业编制2名。
二、博乐市党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党工委收入预算为1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党工委支出预算总额为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0万元,无项目支出。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为1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万元。
三、博乐市党工委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党工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4.7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
2.增减变化情况
博乐市党工委为2017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本年暂不能对比增减变化情况。
附件:博乐市党工委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