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负责对行政审批、审核许可和办证、办照等行政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依法按程序实施监督。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集中、透明、规范、高效”的行政服务。
2.负责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3.负责与办事大厅各成员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联系。
4.负责窗口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5.负责对各窗口的业务办理情况及时进行督察、统计,做好分析、总结、评估工作。
6.负责计算机系统的管理、运行、维护、升级工作。
7.组织开展各项集体活动,加强文件建设。
8.负责起草与窗口管理、督察管理有关的文字材料。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㈡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2个职能办公室。
1. 办公室。
负责中心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收发、文印、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日常会议诉会务准备、材料整理、文稿起草、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负责办公用品采购、申领和经费结算及各项财物管理等工作;负责来人接待、车辆使用、卫生保洁、安全保卫事务;负责人事管理、保险、医疗、教育等工作;负责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办公室。
负责对中心各窗口单位行政审批工作的考核、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测评;协调解决服务对象反映的有关业务办理问题;负责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督促联审会议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负责监督、检查行政审批工作与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对行政审批项目受理及进展情况、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办理程序、运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负责和管理中介服务项目咨询、代理服务及中介服务窗口的业务报表,做好统计,负责跟踪、协调、督促中介服务单位公开办事承诺的执行情况;负责负责汇总社会评议情况,做好考核统计工作,并负责相关台帐的记录;负责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负责审批事项统计、信息和网络管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㈢人员编制
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经费形式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在职人员情况
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现有正科级领导2人,主任科员1人,工作人员11人,主要为办公室4人,业务室7人。
二、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㈠收支总体情况
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收入预算为268.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68.7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6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38.74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为238.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7.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3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中安排机关运行费用10.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支出及三公经费。其中安排政府采购支出2.5万元。
3.项目支出预算为30万元,其中: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手机一掌通平台经费30万元。
三、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主要用于住村工作组用车。
2.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总体减少0.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0.22万元。
附件: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