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乐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乐市财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制定实施博乐市机关后勤服务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博乐市办公综合服务区、援博楼、职工食堂、党校综合楼的水、电、暖的维修保养等后勤管理;办公综合服务区安全保卫和卫生保洁、设施及设备保修,承担博乐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等工作。
㈡人员编制情况
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二、博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入预算为1036.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36.65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03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56.6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80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为256.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3.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78万元,项目支出780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中安排机关运行费用17.12万元,主要用于
机关正常运行所用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燃油费、维修费、车辆保险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安保维护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中安排政府采购支出1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为780万元,其中:政府机关运行费780
万元。
三、博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总体增加4.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3.84万元。
附件:博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